(《拾遗》)

【校正】自草部移入此。

【释名】垂水(《尔雅》)、野豌豆(《纲目》)、大巢菜。

时珍曰︰案︰许慎《说文》云︰薇,似藿。乃菜之微者也。王安石《字说》云︰微贱所食,因谓之薇。故《诗》以“采薇赋戍役”。孙炎注《尔雅》云︰薇草生水旁而枝叶垂于水,故名垂水也。巢菜见翘摇下。

【集解】藏器曰︰薇生水旁,叶似萍,蒸食利人。《三秦记》云︰夷齐食之三年,颜多不异。武王诫之,不食而死。

李曰︰薇生海、池、泽中,水菜也。

时珍曰︰薇生麦田中,原泽亦有,故《诗》云︰“山有蕨、薇”,非水草也。即今野豌豆,蜀入谓之巢菜。蔓生,茎叶气味皆似豌豆,其藿作蔬、入羹皆宜。《诗》云︰采薇采薇,薇亦柔止。《礼记》云︰豕以薇。皆此物也。《诗疏》以为迷蕨,郑氏《通志》以为金樱芽,皆谬矣。项氏云︰巢菜有大、小二种︰大者即薇,乃野豌豆之不实者,小者即苏东坡所谓元修菜也。此说得之。

【气味】甘,寒,无毒。

【主治】久食不饥,调中利大小肠(藏器)。利水道,下浮肿,润大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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