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中医药条例 振兴我省中医药事业

  贯彻落实中医药条例 振兴我省中医药事业

  湖南省卫生厅厅长 刘家望

  (二OO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同志们:

  再过几天,《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以下简称《中医药条例》)就要正式施行了。今天召开全省贯彻落实《中医药条例》工作会议,其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医药条例》,总结中医药事业的主要成就,表彰在中医药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市州和个人,分析中医药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研讨振兴我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战略和有关政策,部署今后一段时期全省的中医药工作。省政府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甘霖副省长亲自出席会议,并将给我们作重要讲话,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省政协文教卫体委员会及政府有关部门的领导也亲临指导,这对我们是一个极大的鼓舞和鞭策,为我们做好今后的中医药工作增添了决心和信心。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我省中医药工作回顾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九五”以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全体中医药工作者,坚持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方针,以改革为动力,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努力工作,我省中医事业得到了迅速发展。

  (一)中医药法制建设逐步完善,中医药行业管理不断加强

  省委、省人大和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的发展。省政府1987年作出了《关于加强中医药工作的决定》;省人大1990年在全国率先颁布了《湖南省中医管理条例》,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省人大在《湖南省中医管理条例》的基础上,1998年又重新修订颁布了《湖南省中医条例》。2000年以来,在我省出台的一系列有关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文件中,都为中医药发展制定了许多具体的优惠政策。这一系列重大举措,有力地保障了我省中医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我省于1987年成立了省中医管理局,对全省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的医、教、研工作实行统一的行业管理。在2000年省直机关机构改革中,我厅的内设机构和人员做了较大幅度的调整,但省中医管理局继续保留,而且编制从原来的7个增加到9个。大部分市州也都设立了相应的中医管理机构,各县(市)都有中医专干,部分县(市)还设立了中医股。我省制定的一系列中医管理制度,特别是实行的全省中医工作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有力地推进了我省的中医工作。在今天的大会上,我厅将对2001~2002年度中医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市州进行表彰和奖励。

  (二)中医药服务网络基本健全,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我省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认真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对本地区的中医医疗机构进行合理的规划,加强了对中医医疗机构配套建设投入;各级中医医疗机构也逐步完善了综合服务功能,加强了中医专科(专病)和中医急诊科建设,保持了持续发展的势头。我省现有中医医院118所,各类中医药从业人员3.6万人,县以上中医医院病床数15081张,平均每万人口2.4张,高于全国2.1张的水平,年住院总人数约20万人次,年门急诊总人数633.9万人次。全省创建了7所全国示范中医医院,4所三级甲等中医医院,62所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有5个全国重点中医专科建设项目,1个全国民族医重点专科建设项目,14个省级重点中医专科建设项目和10个省级重点中医急诊科建设单位。

  近年来,我省各级中医医疗机构积极改革内部运行机制,转变了服务模式,拓宽了服务领域,步入了以质量效益为主的内涵发展的轨道。郴州市、衡阳市等中医医院通过全面推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显著提高了医院的两个效益;浏阳市、醴陵市等一大批中医医院加强了急诊科的配套建设,逐步完善了我省区域性的中医急救救治体系,年急诊总人次“九五”期间增长了40%以上;长沙市、怀化市等中医医院兴办了集中医医疗、康复、保健于一体的中医药医疗康复保健中心,满足了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多样化需求。

  (三)中医药科研成效显著,中医药学术不断发展

  我省在中医诊断及病证规范化研究,中医肝实质研究,经络实质研究,中药戒毒及肝癌、肝纤维化、眼底病、皮肤病、肛肠病、男性病等治疗研究,小儿推拿、化脓灸、穴位敷贴等疗法及中药剂型改革研究等方面在全国有一定的地位和影响;在马王堆医书和土家族、苗族医药的整理研究开发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还组织编辑出版了我省地方大型中医古籍丛书《湖湘名医典籍精华》,该书荣获了全国优秀图书二等奖。中医附一院王奇成同志在日前召开的中华中医药学会第四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上,荣获中医药学术界最高奖--“中华中医药学会成就奖”。据统计,近三年,我省共承担中医药科研课题331项,其中国家级16项、部省级86项;取得中医药科研成果奖87项,其中国家级奖励1项、部省级奖励26项。

  (四)中医药教育全面发展,教育质量不断提高

  我省中医药教育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全面推进了教育教学改革。湖南中医学院现设立5个系8个专业,有博士后、博士、硕士、本科、专科5个教育层次和全日制、成人、留学生、职教4种教育形式,年招生规模达1900人,该校的中医诊断教研室成为国家重点学科;湖南省中医药学校现设有14个专业,年招生规模达1000余人,是国家重点中等中医药学校,现正在创建高等中医药专科学校。中医药继续教育和在职培训也有了较快发展。目前,我省已有70%的中医医院开展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80%的中医药人员接受了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先后开展了三批48名全国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制定了《湖南省老中医药专家师承教育工作管理办法》,并在全国率先开展了省、市、县三级师承教育工作。评选了50名“湖南省名中医”,选拔培养了46名合格中医药跨世纪学科带头人,培训了207名专科技术骨干和30名急诊诊疗技术骨干。今年我省还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为全国农村中医药人员学历教育试点省。

  (五)农村中医药工作进一步加强,中医药服务范围不断扩大

  1994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制定了《农村中医建设标准与实施办法》。各级地方政府也都制定了农村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把农村中医药工作纳入了农村卫生考核目标,取得了明显的效果。目前,全省已有3个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5个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创建单位;24个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和30个合格县(市)。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开展了中医业务;95%以上的综合医院开设了中医科和中医病床。

  根据全国农村卫生工作会议精神,我省开展的湖南省农村名中医评选、全省乡镇卫生院中医兴院示范单位评选和农村示范中医医院建设三项工作,有效地促进了农村卫生事业特别是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得到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充分肯定,并在今年全国中医药工作厅局长会议上予以重点推介。

  我省中医药事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具有较好的基础,中医药工作经过多年的探索,也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省中医药工作还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在一些地区和部门还没有得到全面的贯彻落实,中医管理体系还不够健全,中医药事业的投入仍然不足;二是部分中医医疗机构的中医药特色逐渐淡化和衰退,市场竞争能力不强;三是优秀的临床型中医人才匮乏,特别是在农村,随着老一辈中医药人员的自然减员,合格的中医临床型人才几乎形成了断层;四是中医药科研高水平成果不多,转化与应用率低,中医药学术发展比较缓慢。以上困难和问题,如果不及时予以解决,将严重影响到我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二、我省中医药工作面临的形势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已经步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我们中医药工作也同样面临新的形势和新的挑战。正确分析和认清当前形势,准确地把握形势变化对中医药发展的影响,研究相应对策,对于我们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方向,趋利避害,与时俱进,促进中医药事业在新的历史时期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一)中医药事业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为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中医药作为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一直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都对发展中医药作过十分重要的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要“发展我国现代医药和传统医药”,确立了中医药学与现代医学有着同等法律地位;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把“中西医并重”作为新时期卫生工作的一项基本方针;2001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明确提出了“大力发展中医药,促进中西医结合”等战略任务;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强调要“发挥中医药在农村卫生服务中的优势与作用”;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中医药事业也非常重视,新一届政府颁布的第一个法规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这充分表明党和国家对中医药这一优秀民族文化的尊重,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中医药事业的重视和关怀。再加上1998年我省重新制定颁布的《湖南省中医条例》及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各项医药卫生改革文件中所制定的扶持、保护和发展中医药的政策措施,都为我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证,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城镇和农村卫生改革全面推进,中医药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严峻挑战

  我省的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现在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一方面,“三项改革”的同步推进,有利于促进中医医疗机构深化运行机制改革,增强内部活力;随着“医改”中有关中医药政策的落实,中医医疗机构获得了参与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这都为中医医疗机构的发展提供了新机遇。另一方面,随着各项改革措施的推行和改革力度的加大,医疗市场的竞争将更加激烈,“以药养医”的状况将从根本上被扭转,中医药资源需要重新调整和配置,这将使基础薄弱的中医医疗机构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我省是一个农业大省,70%以上的人口在农村。中医药具有简、便、廉、验的优点,长期以来,都是我省农民群众重要的医疗保健手段,是农村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农村卫生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农村卫生工作的进一步加强,为中医药在农村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但是,目前我省农村中医药工作的基础仍很薄弱,农村中医药人才比较缺乏,中医药的作用还发挥得不够充分,与农民群众的需求还有较大的差距。因此如何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提高农村中医药工作水平,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

  (三)人类健康观念的改变,为中医药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受今年春夏我国SARS流行的影响,人民群众对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人们的健康观念也不断注入新的内涵,除了躯体健康之外,心理健康、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日益受到重视。随着疾病谱的变化,由生活、精神、环境因素导致的疾病已经逐步成为危害生命、影响健康的主要疾病,人们更加注重养生保健,追求身心健康,自然疗法和天然药物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中医学强调整体观念、辨证论治,注重环境、情志等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主张“未病先防”和“天人合一,形神统一,动静结合”为主体的养生保健,采用天然药物与非药物疗法,运用内治与外治相结合,进行整体综合调节与治疗,其科学内涵符合人类健康观念变化的要求,符合当今医学科学的发展趋势。这些变化,为中医药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也对中医药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我省中医药工作的主要任务

  我省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中医药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继续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医药条例》,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医药工作,着力抓好中医药机构的内涵建设、中医药队伍建设和中医药的继承发展工作,不断提高中医药学术水平和防病治病能力,积极推进中医药现代化。

  (一)切实抓好《中医药条例》的贯彻落实

  《中医药条例》从10月1日起就要正式施行了。这是我国中医药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整个医药卫生事业的一件大事。《中医药条例》的颁布,将党和国家的中医药政策采用国家行政法规的形式予以强化,实现了中医药事业由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到依靠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促进中医药行业走上依法治业的法制化轨道,使支持扶植中医药事业发展、加强规范化管理有了法律依据。

  前段,我省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的通知》和“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在学习、宣传和贯彻《中医药条例》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学习宣传贯彻《中医药条例》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更是我们当前中医药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扎扎实实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

  一是要系统学习《中医药条例》。首先是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的领导要带头学习,进一步明确条例赋予社会、政府和管理部门的职责,明确领导干部的岗位职责,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判断形势、总揽全局、指导实践、科学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其次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把握条例的指导思想,掌握条例的原则规定和规范要求;第三要重点组织好中医药机构和中医药人员的学习,明确条例赋予中医药机构和广大中医药人员发展中医药事业的责任,提高中医药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促进全行业走上依法执业的法制化轨道。通过学习,达到“全面了解条例内容、重点掌握条例原则规定和规范要求”的效果。

  二是要广泛宣传《中医药条例》。9月份,我省掀起了一个学习、宣传《中医药条例》的高潮。在此基础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单位及中医药科研、教育机构要继续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宣传窗等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医药条例》颁布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基本内容以及党和国家的中医药方针政策,全方位展示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成就,普及中医药科学知识,努力营造与中医药工作相适应的社会舆论环境。

  三是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医药条例》。各地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对照《中医药条例》的规定,认真总结本地区、本单位的中医药工作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并积极研究对策,提出整改方案。同时按照《中医药条例》的要求,制定和完善本地区的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卫生行政部门要主动与政府和有关部门协调和沟通,争取由政府制定出台加强中医药工作,保障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我厅将在近期就中医药工作向省政府作专题汇报,争取由省政府出台有关加强中医药工作的政策。明年10月前,我们还将争取省人大、省法制办及其他有关部门就《中医药条例》的实施情况组织一次执法检查,督促《中医药条例》的贯彻落实。

  (二)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医药工作

  农村中医工作是农村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医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长期以来一直是我省卫生工作及中医药工作的重点。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农村卫生工作中的作用,对于改善农村的医疗服务,实现“低水平、广覆盖”的基本医疗保健目标,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初级卫生保健需求,推进农村卫生改革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是要加强农村中医药机构和服务功能建设。县级中医医院要注重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加强中医专科(专病)建设,提高诊疗能力和科学管理水平;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开展与乡村卫生机构纵向的中医药业务技术合作;要积极做好接收培训、技术下乡、巡回医疗、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和科研成果等工作。乡镇卫生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中医科室和中药房,积极开展中医药业务,扩大服务领域,使中医药技术服务参与到医疗、预防、保健的全过程;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特别是中心卫生院,要根据当地常见病、多发病的情况,突出中医专科(专病)特色并逐步形成优势;通过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加强对村卫生室的中医药业务管理和指导。今天我们将表彰一批乡镇卫生院中医兴院示范单位,今后还将结合全省农村卫生院建设,继续开展中医兴院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村卫生室要有开展中医药服务的基本设施,要积极应用中医药常见诊疗技术,特别是简便价廉、安全有效的中医药疗法防病治病,至少要有一名中医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要积极利用当地资源,自种、自采中草药,切实降低医疗成本,让广大农民收益。

  二是要积极推广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要根据本地区农民需求和中医药发展的实际情况,针对农村多发病、常见病和农村卫生机构及人员的条件,积极组织那些安全有效、成本低廉、简便易学、适合本地区农村使用的中医药技术和方法加以推广。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的领导,积极探索、建立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的新机制,调动技术持有者和使用者的积极性。推广工作要注重实效,要将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的临床应用情况、在当地的普及情况、农村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服务技能提高情况以及农民医药费用降低情况等,作为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的评判标准。

  三是要提高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的中医药业务素质。《中医药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应当按照中医药人员培训规划的要求,对城乡基层卫生服务人员进行中医药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培训。”按照这一要求,我们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中医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加强农村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鼓励有条件的乡村医生接受中医药学历教育,加强乡村医生的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培养一批具有中医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农村中医骨干。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要求和《湖南省农村中医药人员学历教育项目计划》及试点工作方案,切实做好500-700名乡村二级中医药人员的中医药学历教育。在已评选了50名“湖南省名中医”的基础上,我省将继续开展100名“湖南省农村名中医”的评选活动,并配备学徒跟师学习,继承发扬其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

  四是要积极开展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各地要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区)建设工作的通知》和《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区)建设标准及评审细则》,认真总结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经验,积极开展建设工作。要把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的创建工作与初级卫生保健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我省农村卫生工作全面发展。

  (三)着力抓好中医药内涵建设

  中医药内涵建设要坚持以中医药的继承与发展为主题,以中医药人才培养为基础,以科技进步为先导,以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建设为突破口,不断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和学术水平,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需求。

  一是要加强中医药机构内涵建设。各中医医院要根据当地医疗市场的实际情况和自身优势,围绕当地疾病谱及群众就医的趋向,选择那些发病率高、西医尚无满意疗效而中医已有一定经验、特色的病种作为中医专科(专病)建设的重点,突出中医药特色与优势;要进一步加强急诊科的建设,规范急诊诊疗程序和诊疗行为,积极采用中医药的急诊、急救技术、方法和中成药,重视现代诊疗设备和技术在急诊、急救工作中的综合运用,以提高中医医院急诊抢救能力和整体诊疗水平;各地在建立医疗救治体系时,要充分考虑中医药急诊体系的现状和在医疗救治工作中的作用,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要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加强经常性医疗质量督查,落实医疗安全责任制和医疗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各中医药院校要根据社会需求和学校实际,明确办学方向和培养目标,改革培养模式,调整专业设置和教学内容,适当控制招生规模,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提高学生的中医药临床实践能力,尽快完成湖南中医学院创建中医药大学和省中医药学校创建高等中医药专科学校的工作。

  二是要加强中医药队伍建设。要充分利用我省的中医药教育资源,加强高、中等中医药人才的培养,湖南中医学院要继续办好研究生与本科生教育,强化社会需要的临床型高级中医药人才培养,并有计划地开办初中毕业后学习5年、高中毕业后学习3年的高等专科教育,定向为农村培养实用型的中医药人才。省中医药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开办中医药高等专科教育。我省其他高、中等医药卫生院校,也要从中医药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开办高、中等中医药教育。要针对我省中医药队伍整体素质偏低的情况,大力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和中医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采取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广播电视、函授、自学考试等多种形式,全面提高中医药队伍的学历层次和整体素质。要继续开展省、市、县三级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和中医临床学科带头人选拔培养工作,培养造就新一代名中医。

  三是要加强中医药学术建设。中医药科研要坚持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以提高中医药临床疗效和学术水平为核心,本着“有所为,有所不为,突出重点,控制数量,提高水平”的原则,要重视中医药基础理论研究,特别是推动临床水平提高的重大基础理论的研究,继续加强中医诊断及病症规范化研究,中医肝实质研究,经络实质研究等我省有基础和优势的项目研究,开展湖南百年中医学术成就的整理总结研究;要重点加强中医药有临床治疗优势病种和常见病、疑难病的研究,继续开展病毒性肝炎、肝硬化、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糖尿病及SARS等常见重大疾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以及中医诊疗技术的整理研究,开展常见疾病的中医药诊疗方案研究;加强中药剂型改革研究和中药新药开发;抓好我省重点中医药科研实验室的建设;通过开展一批高水平的中医药研究课题,促进全省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的提高和中医药学术的发展。

  (四)充分发挥中医药在SARS防治中的作用

  前段时期,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全体医务人员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取得了抗击非典的阶段性胜利,全省中医药工作者在非典防治工作中也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目前非典疫情虽然趋于平静,但近日新加坡非典病人的重新出现,表明我们非典防治工作任务仍很艰巨,思想上不能有半点松懈。我们要认真按照全国、全省防治非典工作会议精神及《2003~2004年度湖南省卫生系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切实抓好防治非典各项措施的落实。中医药在我国历次重大疫病防治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许多独特的理论和有效的方药。这次全国各地和我省非典防治工作的实践证明,中医药在缓解症状、缩短病程、减停激素、改善预后、降低死亡率等方面都具有明显的效果,中医已成为抗击非典工作中一支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因此,我再一次强调,在今后的非典防治工作中,各地必须充分发挥中西医结合的优势,凡是发现非典病人(包括疑似病人),中医药都要尽早介入,全程参与,而且要百分之百的参与;各级非典防治专家组都要有中医药专家参加,并且要保证一定的比例。省中医管理局要组织省内中医药专家,继续完善中医药预防非典技术方案和治疗预案。

  同志们,中医药在中国的历史舞台上曾经灿烂辉煌。《中医药条例》的颁布实施,必将带来中医药事业新一轮的大发展。我们一定要抓住有利时机,认真贯彻落实《中医药条例》,全面振兴我省中医药事业。我相信,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我们一定能够真正实现依法管理和依法发展中医药事业的目的。我也相信,掌握了现代科技知识的新一代中医一定能够把中医药推向现代化,也一定能够为全省人民的健康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