跛足的中医注册执业之路--百年中医沉浮录(11)

  □ 郑洪 陆金国 广州中医药大学

  近代以降,西风东渐,中医面临生死存亡之变局。中医之路,“返古”还是“维新”?“百年中医沉浮录”透过百年烟云,直指当下。

  早在清末,有识之士就不断呼吁中国应建立起医生注册管理和考试制度。但由于政局不定或纷争不断,在1936年《中医条例》颁布之前,始终没有全国性的中医管理规则正式推行。不过,部分城市在这方面先行一步,较早对中医实行执业管理。

  教育权利缺失下的中医考试

  抗战前,国民政府并未组织全国性的中医考试,在一些省市如上海、北平、浙江等都有各自的中医注册和考试章程出台。

  广州是较早实施中医考试的城市之一。1921年广州市政厅卫生局颁布了《广州市中医生注册章程》载:“凡中医生须在卫生局注册,领有证书始准设馆行医”;“凡中医生须经卫生局试验及格,方准注册”;“凡在政府认可立案之中医学校修业三年以上,领有毕业文凭,并经卫生局复核认为合格者,准免试验”。这个章程在以后有多次修改,但主要内容未变。

  这些条文,表面看似属合理,但结合中医的实际,不难发觉其中包含着陷阱。

  首先,“政府认可立案之中医学校”何在?自民国成立以来,教育部从未批准过中医学校立案。早期各地还勉强承认内政部或地方立案的学校,到1930年教育部通令全国中医学校一律禁称“学校”,改称“学社”之后,这一条件已是名存实亡。中医学校毕业不能获得教育部认可的毕业文凭,是对近代中医教育最大的伤害。

  其次,卫生当局何时进行中医考试?法规对此并无明文规定。上世纪20年代,上海、广州等城市曾不定期进行过几次考试,规模不大,像广州每次录取不过一二百人。南京政府成立后,受到余云岫废止中医的思想影响,广州卫生局在1932年再次举行中医考试时甚至称这是最后一次,明确说:“此中医生试验……系临时救济,以后不再举行。”大有仿效日本逐步废止中医做法之意。在中医界强烈抗议下,幸而当时主政广东的军阀陈济棠颇为看重中医,施加影响,1933年广州市再度公布《修正中医生试验规则》,规定每年均进行考试,这才使中医有继续注册的可能。

  考试注册、规范行医,当然是有必要的。传统社会中似乎人人都可当医生,难免会出现卖药敛财的江湖游医及水平不高的庸医,病人难以甄别。执业注册意味着医生资格经过政府认可,为普通民众择医提供了依据。问题是,在中医教育权利缺失的前提下实行的对中医执业和考试管理,能成为提高中医水准的途径吗?

  当时人们最大的疑问是,没有系统的中医教育,中医考试准则何在?当时各地的中医考试,分科设置各不相同,或仅分内科外科,或分内外妇儿,而大多数地方的科目都没有明确的考试大纲和参考书。中医学说众多,流派纷繁,没有准则如何命题与应考?像广州1933年的中医考试题目,是要求就明代医家吴又可温病禁用传染病并且实施消毒,就必然要用到西医的手段与药物,中医团体指出:“中西药械,不妨互用,总视其应用者之知识与技能如何耳,固无限于中西医也。”

  说到底,这是中医如何参与卫生行政的问题。在经过一系列抗争之后,政府在政治层面上已经不能把中医排斥在卫生行政之外了。但中西医又确实存在诸多观念差异,在技术层面上,两者能否在卫生行政中“汇通”?这不再是单纯的学术趣向,而是涉及到卫生法规制定的重要问题。公共卫生的基础乃是近代医学的微生物学,中医既有权参与公共卫生,当然不能限制其应用这些知识。

  不允许中医应用西药,对中医的发展是不利的。因为一种受限制的学问,必然不是完整的科学;而受限制的医生,也不可能是真正负责任的医生。对社会来说,画地为牢制造一个“纯中医”圈子也没有意义。明鉴乎此,近代中医拒绝在业务上再度“跛足”,一直在力争全面的行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