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典委员会关于复方苦参注射液质量标准的复函

  10月24日,国家药典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复方苦参注射液质量标准”的复函》(药典业中函〔2007〕160号)。 日前,国家药典委员会收到山西振东制药有限公司关于“复方苦参注射液”质量标准问题。经核查,该品种于2004年12月22日,由国家局批准山西金晶药业有限公司提出修订【检查】pH值项。修订后的标准从2005年2月22日实施,其颁布件号为2004ZGB-44,当时国家局对于质量标准中单项简单修订采取在颁布件中直接给出结论,不另附标准的方式发布,因此在该颁布件中的修订内容与结论项已注明“同意修订【检查】pH值项。修订为6.8~7.8,其余内容不变。” 颁布件上标示的标准号为WS3-B-2752-2004只代表在2004年修订过pH值项。其余内容没有修订,所以并没有另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