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药保存讲究多 夏天应冷藏,开封或溶解后使用不应超过1周

  夏天应冷藏,开封或溶解后使用不应超过1周

  □卫怡然

  眼药有很多剂型,最常用的是眼药水,这些滴眼液可直接滴入眼内。此外,为了提高药物的稳定性、增强疗效,一些眼药的主药常被制成片剂或散剂,如利福平等。这些片剂和散剂在使用时,须先将其加入溶媒中充分溶解后再用来滴眼(一般用作溶媒的液体是无治疗作用的。有些患者误将眼药的片剂和散剂口服,也是常见错误,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眼药宜存放在阴凉、避光的地方,在室温不超过25℃的情况下一般不要求冷藏。但在夏季或当室温超过25℃时,应将眼药放于冰箱保鲜室内保存。因为温度、光线、时间是影响眼药药效的三大主要因素。

  对已经打开使用或溶解后的眼药,不宜久置,按上述保存条件,使用时间一般也只能是3~5天,最多不超过1周。用不完的眼药只能弃去,不能放到下次患病时再用。此外,每次使用眼药前都要注意检查眼药水的色泽、透明度、有无沉淀物以及使用过程中是否对眼睛的刺激性突然增强等等,一旦发生这些变化,不论眼药开封或溶解的时间是否到期,也都不能再继续使用。

  此外,还需要注意,打开眼药的瓶盖前应先洗手,将开口用的剪刀或针进行消毒后再使用;滴眼药时,药瓶口不能接触眼睛,以防污染药瓶;滴完眼药后,必须将瓶盖扭紧,防止带菌空气侵入和药液滴漏;有的眼药如治疗青光眼的药膏,保管时还应注意避光,以免影响药效。以上这些都是保证眼药能够安全、有效使用的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