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观摩与保护病人隐私

  新闻事件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审结了青岛市首例未经患者同意,医院组织见习学生观摩人流过程是否侵犯隐私权案,判决认定医院侵犯患者隐私权,并为此应向患者赔偿精神抚慰金1万元。

  2003年9月2日,在青岛打工的梁某在朋友初某的陪同下到青岛某医院做人工流产。作为青岛市某医学院的教学医院,医院组织了八九位见习学生对人流的手术过程进行了观摩,因麻醉处于睡眠状况的梁某在手术后醒来,听朋友告知其手术过程被无关人员观摩,感到非常气愤,遂与院方发生争执;因未达成和解,最后以医院侵犯其隐私权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精神损失。

  这是在今年1月8日青岛市市南人民法院一审判定医院侵犯隐私权之后,院方不服再次上诉后的终审判决。

  此案审理过程中,医院提供手术医生和教学带队教师的证言,证明术前已得到患者口头同意,且以教学医院组织学生观摩符合国际惯例为由,拒绝承担责任。但患者否认了该说法,查病历亦无患者同意的记载,故院方的主张没有被法院采信。

  我国近年因“准医务人员”观摩人工流产手术引起的法律纠纷并不鲜见。出现这样的情况,原、被告双方都觉得很委屈:患者认为隐私权受到损害,精神上遭受极大的痛苦,特别是年轻的女性,承受的心理压力更大;医院觉得几十年都这样过来了,如果不让医学生观摩手术,怎么培养医学人才?那么,到底病人是否应该配合医生临床教学呢?

  新闻调查

  典型病人频繁回答问诊

  在南京市第一医院心脏内科病区,目前,仅大四的见习生就有二三十人。还有二三十位实习、进修医生和研究生,他们的目的都是一致的,通过见习、实习或进修增加临床经验。正因为如此,典型病人是他们最感兴趣的,每个人都想通过对典型病人的诊断丰富自己的临床经验,都不想失去这样的机会。

  当然,这并非是南京市第一医院的独有现象,如此庞大的见习、实习队伍几乎在所有教学医院都存在,而南京光医学院的附属医院就有近十家,而且这些医院因知名度较高,接待的重症病人较多,病人因此成为“教学素材”的机会也相应增加。

  南京市第一医院心内科主任陈绍良介绍说,作为医生都非常清楚,典型病人一般病情都很重,要轮番接受见习生的“轰炸”确实很累,为了减病人的负担,他们一般会将见习生两三人分成一组,然后以组为单位对病人进行问诊、检查,尽管如此,一位典型病人接受见习生问诊的次数也会不下十次。

  妇科见习生遭拒最多

  一般科室的病人只要病情允许,都还是能配合医生的临床教学的,但是妇科见习生却频频遭拒。江苏省人民医院妇科主任韩素萍谈及此事很是苦恼,她说在妇科病人中,所有人心里都是不愿意作为病例被医学院学生学习的,这些都是人之常情,医生也能理解,不过,有一半左右的病人在医生做工作后能够接受,但是还有一半病人却是死活不愿意的,对于这样的病人,医生也无能为力,只能作罢。

  见习、实习质量下降

  一位在临床上干了20多年的专家坦言道,正是由于病人的不配合,现在医学院校学生的见习、实习质量已大大下降。该专家称,她当时上学时,人们的维权意识没有那么强,医生带学生临床见习没有一个病人提出反对的,因此在见习或实习过程中,学生就能及时获取临床经验,但是现在的学生由于很多得不到病人的支持,应该在见习阶段看到的病例没有看到,该掌握的病情得不到掌握,其见习或实习阶段成了走过场。只有等到大学毕业做医生后,才有机会接触病人,开始他真正的实习生生涯,补上实习课。

  话题争鸣

  病人:花钱并不能解决问题

  面对病人的不配合,很多医生都表示无计可施,只能放弃。对于这一问题,有人则提出,在市场经济下,可以给病人支付一定费用,让他们自愿配合学生临床实习。

  然而,这一不是办法的办法可行性却并不大。在随机采访中,为钱所动的只占极少部分。一位在妇科病区住院的病人态度很坚决地表示,她的病情是她的隐私,她不能因为一点钱就出卖自己的隐私。只有一位经济条件不是很好的农村病人表示,如果医院能因为病人配合教学支付费用,她还是很愿意接受的,毕竟不管多少总可以贴补点医疗费,但是,这位病人憨厚地补充道,即使医院不给钱,只要医生提出了,她还是会配合的。

  医生:经验只有从实践中来

  在采访过程中,每位医生都说过这样的话:每个病人看病都想找一位有经验的医生,对于初出茅庐的年轻医生或实习医生都会敬而远之,但其实,再有经验的医生都是从毫无经验开始的,因此,病人配合学生临床见习、实习相当重要。

  江苏省中医院肾内科一位知名专家笑称:“我之所以有今天的成就,很大一部分来自于平时临床经验的积累,经验就是医生的本钱。”该专家补充道,医学院校学生进入临床实习是对前面所学理论知识的检验,也是为今后踏上工作岗位打基础,这一基础对于医生来说非常重要,因为任何一位医生的经验都来自于病人,书本和动物实验都学不来。只有不断地积累经验,才可能从毫无经验到成为经验丰富的名医。如果病人不能配合学生的见习或实习,势必导致医生上岗前基础不够扎实,而受害的还是病人。

  老师:学生遭拒绝感到窝囊

  江苏省人民医院妇科主任韩素萍同时担任着南京医科大学妇产科教研室副主任,她说,其实病人不愿配合医生临床教学是一个全球性问题,给正常的医学教育带来了麻烦。病人的不配合,严重影响了学生的情绪,降低了他们的学习兴趣,作为老师,看到学生的实习阶段草草收场,也感到很窝囊,不但觉得教学任务没有完成,而且觉得教师的责任也没有尽到,但是,这一切并非学生和老师所能解决的。

  学生:多给我们一点机会

  对于医学院校学生上临床遭病人拒绝,大部分学生都表示能理解,但大家有一个共同的心愿:病人能多给见习、实习医生一点机会。

  南京中医药大学一位正在医院实习的学生认为,病人到医院的目的是看病,他没有义务给实习医生当“活标本”,但是,作为医学院的附属医院,有义务培养学生,组织他们临床实习,这就形成了一对矛盾。在这对矛盾面前,需要的是双方的理解,实习医生应该尊重病人,为病人诊断前一定要取得病人的同意,而病人也应该多给实习医生一点机会。另一位曾在见习期间被病人拒绝过的南京医科大学学生则表示,要是病人及家属能设身处地地为学生想想,对他们是莫大的帮助。

  共存之道

  医院:增加病人信任很重要

  南京市第一医院心内科主任陈绍良说:“在安排学生为典型病人问诊、检查前,我们都会和病人及家属进行沟通交流,只有得到他们的许可才会安排进行。”也正因为如此,其所在的科室,近两年来没有遇到不配合的病人。陈绍良称,典型病人由于病情严重,在接受一遍遍的问诊后必然会非常烦躁。作为医生,尤其是实习、见习等低年资医生,在与病人接触时非常讲究方式方法。医生不要把检查病人作为惟一的目的,在为病人检查前,应该先花几分钟与病人拉拉家常,增加病人的信任感,在这种友善的气氛下,病人会非常愿意配合医生完成任务。

  患者:医院要提前征求意见

  尽管配合医生临床教学不是病人的义务,但绝大部分病人还是很乐意配合。此外,更多的病人还是希望医生在实施临床教学前能先征得病人同意。采访中,很多病人都表示,经常会有一群医生一起去询问病情、做检查,并对病情进行评述,但是没有人告诉病人这到底是干什么,大家都穿着白大褂,病人也分不清哪些是医生哪些是学生,说不定糊里糊涂就当了“活标本”,如果病情较轻也就算了,遇到病情重的,被一群人轮番“折腾”后,肯定吃不消。因此,大部分病人及家属认为,临床教学前征得病人同意至关重要,这既是对病人的尊重,也能避免医患矛盾。

  探索:推行“标准化病人”

  所谓“标准化病人”,就是由健康人来扮演患有某些特定病症的病人,由于经过专门培训,这些假病人能够相当准确地模仿相应病例的症状,包括走路的姿势、身体的动作、疼痛的程度、面部的表情、病史病状的自述等。而医科生则充当“准医生”,根据这些“病人”表现出来的症状,询问病史、判断病情,作出正确的诊断。

  “标准化病人”在国际上的应用已有好多年了。自去年起,我国一些医学院校才开始面向社会招聘“标准化病人”,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是其中之一。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常务副院长王国民说:“现在的‘标准化病人’还仅仅局限在对医学院学生的考核中,以后,“标准化病人”的发展趋势是像国外那样,普遍运用到实际教学中,把其作为一种教学手段辅助医学教育,这样学生将拥有更多临床操作的资源与机会。”

  国外的医学院施行“标准病人”教学模式,“标准病人”是从患者中招募来的“活教材”。比如,一名风湿性心脏病患者,每年定期去医学院为医学教育服务,学生在老师的带领下听听他的心脏杂音,为他做检查、诊断,以提高实践能力,然后付给他一些报酬。这就可以说很好的履行了知情同意的原则。因为招募的活教材不管他们是出于什么目的来作为观摩的对象,首先他们有知情权,他们知道他们为什么来、来做什么。他们是同意这么做的。这就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医疗纠纷的发生。

  呼吁:应尽快立法保护

  此类事件发生的原因,一方面与医生对医患法律关系的“平等性”缺乏认识,另一方面与“准医务人员”法律制度缺位有关。目前实施的《执业医师法》、《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主要是对“准医务人员”的限制和约束,很少有提供保护的规定,而这一点在不少国家是有明确规定的。

  因而,给“准医务人员”一个明确的法律地位,使其努力学习医学实用技术有足够的保护,应是有关部门的一项重要的立法任务。只有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准医务人员”的范围、地位、权利和义务,将“准医务人员”纳入法制化管理,才能更好地促进医学人才的培养,保障医学临床学科持续发展,造福广大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