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吉谈中医药科技体制改革新举措

  李振吉谈中医药科技体制改革新举措 中医药研究室要设首席专家

  本报讯  (记者罗建)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成都召开了 “中医药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经验交流会”,并将全面启动中医药科研机构改革。

  李振吉副局长在会上发表了题为《研究室、实验室分工合作是中医药科研机构微观搞活的重要环节》的演讲,诠释了中医药科技体制改革的思路,明确提出以项目为纽带、经济为杠杆,构建研究室、实验室之间的立交桥体系的中医药科研机构新型管理模式,主要分为以下几点。

  一、建立相对独立的高水平研究室,主要解决课题小型化和低水平重复的问题。研究室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首席专家由熟悉本领域科技进展,富有创新精神,善于组织协调,具有科研素养、学风严谨的科学家担任,其主要任务是构思课题、申报课题、组织研究、处理数据、总结规律、撰写论文等。国家对科研项目实行课题制管理,给予首席专家相应的自主权;实行课题的全成本核算,有利于课题组对相关实验室资源的整合利用,提高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研究室除承担政府项目外,还可以直接面向社会承担“横向”课题;研究室可以有若干个课题组,也可以拥有若干个标准化的实验室(不是若干实验手段联合体),或与若干个标准化实验室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

  二、建立相对独立的标准化实验室,主要解决科研仪器、设备分割占有,使用率低下,资源浪费的问题。实验室可以实验基础学科或一类实验技术与方法学为主线进行建设,并在环境设施、设备条件、人员配备、实验方法、管理规范等方面符合实验室标准;实验室作为科技活动的公共技术“平台”,应当按照物业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平台”明码标价对社会开放,不同的“平台”之间进行竞争。

  三、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处理好研究室、实验室之间的科技经济合作关系。以项目为纽带、经济为杠杆,搭建二者之间立交桥体系,依靠项目进行联系,依靠课题制、物业管理制进行分离,其分离是由于运行机制不同而产生。

  四、关于研究室建设的基本思路。课题组可以作为研究室的初级形式,发展到一定阶段可以转化为研究室,随着课题的增多,内容的深化,研究室可以分化。科研机构在为研究室(课题组)建造工作条件时,要充分考虑研究室(课题组)流动的特点,使新组建的研究室或境内外带着课题来研究的客座研究人员随时获得相应的工作条件,以体现科研机构开放、流动的优势。政府对重点领域或在同一领域中研究水平处于领先地位的研究室,给予重点扶持,扶持的方式主要是宏观指导,重点课题、项目委托,重点研究室冠名等。

  五、关于实验室建设的基本思路。不论哪一类实验室,都应当达到实验室最基本的标准,包括硬件条件、仪器设备、人员配备、实验方法、管理制度等。对实验室采取分级管理的办法,一级实验室应当符合最基本的实验室标准,二级实验室应当是在各省同类实验室中比较好的,三级实验室应当是在全国同类实验室中比较好的。对符合标准的实验室采取登记、备案的管理方式,对社会开放。国家级、部局级课题所涉及的实验工作应当由登记备案的较高级别的实验室承担,申报国家、行业奖励的成果,所有数据也应当出自登记备案的实验室。实验室登记备案的范围,不应局限于行业内,某些特定的综合大学、企业及其他研究单位,只要有志于从事中医药研究,符合相应标准的都可以申请登记备案。

  六、关于研究室、实验室建设与中医药重点学科、专科专病建设的关系。学科建设是基础,专科专病建设、实验室、研究室建设都是学科建设的组成部分,其目标都是丰富和发展学科的内涵。专科专病建设主要在医疗机构进行,目标是提高临床诊疗水平,更强调实践能力。实验室、研究室二者目标一致、分工不同,是学科建设、专科专病建设的核心,是理论创新、技术创新的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