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典委关于发送注射剂质量标准提高专项工作中期汇报交流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6月6日,国家药典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发送注射剂质量标准提高专项工作中期汇报交流会会议纪要的通知》(国药典化发〔2007〕125号)。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整顿和规范药品研制、生产、流通秩序工作方案》的要求,国家药典委员会分批安排了注射剂质量标准提高工作。为保证按时保质完成国家局注射剂质量标准提高专项工作,药典委于2007年5月24~25日在江西南昌市召开了化学药及中药注射剂标准工作中期汇报交流会。现将会议纪要(附件1)、注射剂标准起草与复核工作流程及应报资料要求(附件2)、国家药典委员会王平副秘书长在开幕式上的讲话(摘要)(附件3)、国家药典委员会周福成副秘书长在闭幕式上的讲话(摘要)(附件4)、注射剂质量标准提高专项工作品种名单及任务分工(附件5,别品种分工进行了调整)及第一批化药注射剂提供样品的生产企业名单(附件6)印发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检验所、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及总后卫生部药品仪器检验所,望遵照会议精神和相关技术要求及规定执行。

  附件 1 .注射剂质量标准提高专项工作中期汇报交流会会议纪要     2 .注射剂标准起草与复核工作流程及应报资料要求     3 .国家药典委员会王平副秘书长在开幕式上的讲话(摘要)     4 .国家药典委员会周福成副秘书长在闭幕式上的讲话(摘要)     5 .注射剂质量标准提高专项工作品种名单及任务分工     6 .第一批化药注射剂提供样品的生产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