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国粹传承和发展中医药事业

  近日来,有人在网上搞签名活动,要求“取消中医”,此闹剧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也引起了广大中医药界和有关领导部门的深刻反思。

  公然提出“取消中医”,不仅仅是“无知”,而且涉嫌违法。因为我国的宪法明明白白地规定,要“发展现代医药和传统医药”,而“中西医并重”更是中国卫生工作的主要方针之一。不久前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指出:要大力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发展。要求“取消中医”,不就是反对宪法和党的卫生工作基本方针吗!最近,提出“取消中医”的这位教授的家乡——湖南中医界的代表,酝酿要起诉张功耀,我表示坚决支持。

  我认为,中医药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是我国医学科学的特色和优势,是国家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医药不仅是国粹,更是“国本”,因为她是中华民族赖以繁衍昌盛的重要条件。试想一下,没有中医药,能有今天屹立于世界之林的堂堂十三亿中国人吗?

  当然,平心静气地想一下,这样一个极其荒谬的主张能在当今社会受到少数人支持,不能不说是事出有因。卫生部发言人毛群安不久前曾说:“目前中医药的发展确实面临一些现实困难和问题。”毛群安虽然没有细说,但问题确实严重存在。诸如片面强调中医药与国际接轨的问题,中医药缺乏法律保护的问题,传统中医后继乏人的问题,中医院校、中医医院不姓中的问题、中医处方权被剥夺的问题、中医药科学评价体系难以建立的问题、还有市场条件下中医的生存问题等等。当前中医药所存在的种种问题,固然有其深刻的社会原因、历史原因和诸多现实因素,但从根本上说,是对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认同问题。现在有一些人,一方面片面地崇洋媚外,一方面又竭力否认连外国人都为之羡慕的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这就不仅仅是一般的认识问题。要知道,早在2002年,世界卫生组织就在与190多个会员国间广泛磋商的基础上,首次制定了全球《传统医学战略》,指出“传统医学是重要的卫生保健资源”,将“帮助会员国制定和实施国家传统医学(补充和替代医学)政策和规划,酌情将其纳入国家卫生保健体系”。

  弘扬国粹,坚持和发展中医药事业,我认为首先要澄清对中医药的模糊甚至错误认识。中医是一门复杂性的科学体系,她涵盖了天文、地理、人文、哲学等科学知识。我们要用现代科学的方法发展中医,而绝不是假借现代科学的名义去改造中医、取缔中医。其次,中医界要奋发图强,苦练内功,种好自己的田,做好自己的事,以传承和发展中医药事业为己任,以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勇敢面对并积极化解当代中医所面临的种种危机。实事求是地讲,现代中医的发展与社会科技进步的步伐相比、与西医西药在中国发展的速度相比,落差确实很大。第三,政府应当遵照宪法,公正公平地对待中医和西医。在当前,一是要尽快制定中医法,从法律和政策的层面,为中医的发展保驾护航;二是要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资金投入,从人才培养、学术传承、基础研究、硬件建设等方面增加支持力度,尽快改变中医事业贫穷落后的被动局面。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中医不是说取消就取消得了的,真正能取消中医的人只能是中医自己。我们只有坚定不移地保持中医药的特色,认认真真地传承和发扬中医药的优势,不断提高中医药的临床疗效和学术水平,才能使中医药在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保障全人类的健康等方面做出更大的贡献。(摘自中国中医药报:作者陕西省中医药研究院文献信息研究所 苏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