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长假旅游注意提防欺诈
转眼又到国庆“黄金周”,外出旅行已成当代大学生度假的时尚。然而当我们漫步校园时会发现自己已经被淹没在铺天盖地的广告之中,众多旅游广告令人眼花缭乱,让有意国庆旅游的同学无从选择;同时,也为可能出现的旅游纠纷甚至旅游事故埋下了伏笔。为此,记者于近日采访了旅游方面的众多专业人士,提醒广大学生维护自身利益、提防旅游欺诈行为。
一些曾经多次参加旅游团的人士以亲身经历向记者揭露了如下旅游欺诈手段:
价低揽客引人上钩
一次春节我因价低选择了广州一旅行社的“桂林双飞四天游”,顺德标价2600~2800元/人,这里仅为1780元/人,一家三口竟便宜了2700多元呀!怎不叫人心动?殊不知“好货不便宜,便宜无好货”:住的是简陋招待所,每天吃得饥肠辘辘,甚至出现“早餐不包、晚饭自理”的明欺现象,唯有自掏腰包补充“营养”,算起来跟本地团花费差不多。真是“一分价钱一分货”。
笑里藏刀加收游费
我有一次到厦门遭遇了一回“金门环岛游”,对方说是挂钩公司特别优惠,一般120元我们只收80元,使你认为有着数非去不可,其实普通票标价才50元,更何况是团体。许多旅客大都有这种经历,每到一站,什么“加开特别民族表演千载难逢!”“加游夜景观赏不可错过!”有的干脆故意安排紧凑,一天景点半天游完,下午增点另行收费。尤其是单位组团,这种钱最好赚,保证百分百稳收囊中。
旅游购物大赚回扣
目前一般旅行社每条线路都要安排到1~2间定点商场购物,不少是当地旅游部门规定的项目。但近年却大有变本加厉的趋势,使旅客意见甚多。去年我跟一团游云南7天,安排到各类特产店购物竟达12次之多,如果真要各处买一点“手信”也非要托运不可。同时旅客还要特别小心买回“水货”:1000多元的钻石项链实际价值不过二三百元,60元一两的牦牛肉干在普通商场只卖20块钱……
偷梁换柱推卸责任
一些旅行线路由于报名人少,一到出发日期,就悄悄把你“贱价转卖”给其他旅行社。2001年“五一”节,我与女儿参加一旅行社的“张家界四天单飞游”,却被转到另一旅行团成为“外来散客”,直到开车前10分钟才匆匆拿到火车票。一看我的卧铺座位在13车厢,8岁的女儿竟被安排在8车厢,我的天呀!但送票者已无影无踪,临走时只丢下一句话:“到张家界站出口找当地××旅行社接。”我们就是这样被“偷梁换柱”卖来卖去,一路上苦不堪言。回来后找这家本地旅行社投诉,却是互相推卸责任,最后不了了之。
部分旅行社的“偷梁换柱”法还有“大机换小机”、“白天机变夜晚机”、“豪华旅游巴变破旧中巴”、“四早八正减一正(指正餐)”等等,令旅客防不胜防,当你察觉时对方却又解释是其他客观原因,或称乃公司安排,导游本人毫不知情云云。
当我们遇到旅游欺诈时,不但会遭受经济上的损失,至少自己的热情会在一刹那间消失的无影无踪,本来愉快的心情也一下子降到了冰点。提防旅游欺诈行为,维护自己权益已成为我们外出旅游所必须首先考虑的因素。
长沙旅游局一位姓孙的科长给出如下建议:
游客应在参团报名、确认旅行社资质、签好合同并保留好发票等四个方面需要注意,同时,消费者还要及时投诉和理性维权。
首先是参团出游前,要确认旅行社的经营范围,注意查看“一证一照”,即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出境旅游不要选择中介公司和咨询公司,并且签好合同并保留好发票。
其次为了进一步增强旅游者抗风险能力,万一遇到风险也有利益保障,建议大家在出行前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再次是在购物中,请在出发前确认好行程中费用所包含的项目和景点的停留时间,以便必要时通过导游或领队交涉。购物时,要索取正式发票,并核对发票上的文字与口头介绍是否一致。
最后,黄金周期间亿万人出游,对人流集中所带来的等候和拥挤情况,旅游者要有心理准备。对由于气象等不可抗力造成的问题,更要理性对待,理性处理,以便各方努力,共同维护好黄金周市场秩序。
长沙旅游局有关负责人还表示,旅游行程中发生的服务质量纠纷,可依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及有关约定及时进行交涉和协商。如协商不成,在黄金周期间可向各级假日办投诉,也可在回到报名地后向当地旅游质监部门投诉。投诉时效为90天。
同时世界之窗孙俊经理就希望到世界之窗旅游的游客提醒大家,一定要看组团者的领队证。
在此记者也特别提醒旅游者,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时候必须依法维权、合理维权。在出现问题后,要对旅行社等当事单位提出的合理补救措施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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