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勃发展的内蒙古蒙医药

  蒙医药学是一门历史悠久,具有完整理论体系和丰富临床实践经验的传统医药,是我国乃至世界传统医药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我国民族医药学之林,独树一帜,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宝库的灿烂瑰宝,千百年来,它为蒙古民族的繁衍昌盛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

  新中国成立后,内蒙古蒙医药事业在中国共产党和各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迎来了新的春天。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全区蒙医药事业有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纵观五十多年来自治区蒙医药事业发展的主要成就,大致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蒙医药教育不断发展

  经过不懈的努力,自治区蒙医药教育逐步实现了高、中等和成人教育、继续教育相配套。1956年,自治区建立了内蒙古医学院,在全国医药院校中第一个建立了蒙医专业。1986年后,自治区先后在海拉尔市和通辽市建立了呼伦贝尔盟蒙医学校和内蒙古蒙医学院。

  五十年来,自治区培养了一批又一批蒙医药高中等人才,并为新疆、青海、甘肃、辽宁等省区代培了大批蒙医药人才。同时,全区还实施了蒙医药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先后举办了多种类型的蒙医药学习班、培训班,研究班,采取各种形式培训蒙医药在职人才。1990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内蒙中蒙医院建立了“国家蒙医培训基地”和“国家蒙药制剂中心”为全区培养了一批蒙医药骨干力量。近年来,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113”人才培养计划、自治区又有计划地培养了大批蒙医药中青年技术骨干,使全区蒙医药人才素质有了全面的提高。

  机构建设初步规模

  自治区成立以来、尤其是“七五”规划以后,加快了蒙医机构的建设步伐。目前,全区24个牧业旗县都建起了蒙医院或蒙医门诊部。全区现有蒙医医疗机构59所,其中县级以上蒙医院32所、蒙医研究所3所、中蒙医院24所,共有蒙医病床2351张。全区牧业为主的旗县以上综合医院多数设蒙医科,苏木嘎查二级基层卫生组织中均设蒙医科。全区共有蒙医药人员4777人。其中,蒙医人员4019人,蒙药人员758人。在蒙医药人员中高级职称人员180人、占3.77%,中级职称895人,占18.74%。

  内涵建设初见成效

  从1982年开始,为了加强全区蒙医院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全区陆续制定了《蒙医医院工作条例》、《蒙医病历书写格式》、《内蒙古蒙医医院建设标准》、《蒙医内外妇儿科病症诊断疗效标准》等,这些标准、条例的印发对规范蒙医院建设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八五”期间蒙医院工作,以加强内涵建设,实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杏林计划”为中心,在全区蒙医院推行分级管理工作。1991年,自治区有2所中蒙医院被列为全国百所示范医院建设单位,5所列为区级示范中蒙医院。通过实施全区中蒙医院分级管理第一评审周期工作,自治区有45所中蒙医医院被评为二、三级医院。其中,蒙医院17所、中蒙医院15所。内蒙古中蒙医院首批被列入全国“百佳医院”行列。自治区有9个旗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为农牧区中蒙医工作先进旗县建设单位,通过以点带面,典型引路,有力地促进了全区苏木、嘎查基层蒙医药工作的开展。

  科研工作成效显著

  近年来,全区加强了具有蒙医特长的专科专病专方专药研究工作。如蒙药“那如注射液”治疗风湿性关节炎、坐骨神经痛;“扎冲”治疗“萨病”、“通拉嘎601”治疗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及再障等临床研究项目,及“蒙药新药保利尔的研制”、“锁阳等闻名国内外。目前,自治区常用蒙药材500余种,专用260余种。各地蒙医药科研人员通过对数百种蒙药品种,从植化、药理、毒理、临床、剂型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取得了较大成效。

  在蒙药生产方面,目前全区各级蒙医院多数有院内制剂室,生产本院使用的常用蒙药剂型品种,自治区拥有一所国家蒙药制剂中心全区还拥有4家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蒙成药、其中、内蒙古蒙药制药厂是自治区政府以少数民族基金为主投资兴建的全国最大约蒙药生产企业。此外,一些濒危地植物药用资源的保护、引种与人工替代研究也引起了有关方面的重视。

  法制建设步伐加快

  《内蒙古自治区蒙医中医条例》于2001年2月12日正式颁布施行,使蒙医药工作进一步走上了依法发展的轨道。目前,自治区蒙医药管理部门的医疗、教学、研究机构,普遍开展了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为中心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蒙医药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了全行业依法管理蒙医药政务与事务的水平和能力。

  围绕国家实施西部开发的伟大战略,卫生厅确定了自治区蒙医药事业“十五”计划。其主要目标是:至2005年,在巩固、完善现有蒙医药事业基础上,初步形成适应自治区经济发展水平,满足各族人民多层次健康需求,具有较强医疗、教学、科研实力,兼有预防、保健、康复功能,体现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特色的蒙医药发展体系。在继承与发扬蒙医药特色和优势前提下,积极鼓励吸收和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现代化手段,推进蒙医药的发展与创新,逐步实现蒙医药现代化。主要任务:一是不断深化蒙医医疗机构管理体制,服务体系和运行机制改革。优化城镇蒙医药机构资源配制,到2005年基本形成分工合理、层次清晰、功能明确、优势互补的全区城镇蒙医医疗保障服务体系,为全区各族人民提供优质、高效、方便、快捷的服务。二是切实加强全区牧区蒙医工作,加强苏木、嘎查蒙医药人员培训和适宜技术推广工作,做好城市医院对口支援牧区卫生机构工作、到“十五”期末,初步建立起适应自治区牧区特点的蒙医药三级医疗保健网络,满足牧民群众对蒙医药的需求。三是合理配置全区蒙医药科技资源,加强蒙医研究机构与医药高等院校、医院、药厂之间的协调与联合,加速蒙医药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蒙医科研重点,要突出提高防病治病能力。“十五”期间,在现有临床科研基础上,新增10个蒙医有明显优势的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的诊疗课题,力争取得较大进展。选择几个关系到蒙医药学术发展的重大基础理论课题,组织深入研究,使之有所突破。同时加强蒙药的开发研究,组织全区蒙药学科精兵强将,系统筛选蒙药传统方剂,组织科技攻关,重点放在高效、优质蒙药复方药物开发研究及新药剂型开发研究方面。到“十五”期末,力争2~3种蒙药能进入国家民族药新药行列,创出“名牌”产品,打入国内外医药市场。四是继续实施蒙医药人才培养计划,争取“十五”期末,全区初步形成结构比较合理的蒙医药学术和技术人才梯队。进一步做好蒙医药继承工作,采用“名师带高徒”的办法,培养一批青中年名蒙医,带动蒙医临床学科的发展。五是加强蒙医药与周边国家的医药科技合作,有计划地培养一定数量的蒙医药外向型人才。加强蒙医药的对外宣传,进一步扩大蒙医药在国际上的影响,促进蒙医药更快、更广泛地走向世界。

  回顾历史,我们豪情满怀,展望未来,我们充满信心。在新的世纪,蒙医药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而且呈现出了广阔的发展前景。我们坚信,在党的民族医药政策的光辉照耀下,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蒙医药事业一定能继往开来,再创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