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药膳
中华药膳
小 议 药 膳
药膳原本不属于普通的膳食,而是中医食疗性膳食的一个组成部分。膳食的形式涉及各种菜肴、羹汤、粥饭、膏滋、糕点、米面食品、酒类、饮料等,食品类型十分广泛。加用中药的膳食称之为“药膳”,始于西周时期宫中官职人员掌管帝王的膳食保健工作。涉及药膳的书籍诸如《草果、桂皮等。所以药膳应用的中药只是全部中药的一小部分。按中药功能分类看,主要分布在补虚药、温里药、化湿药、消食药中,其它类别中药较少。至于药性猛然、有毒的中药,绝不能用于药膳。由于一些中药是可食的,所以这一部分中药与食物有交差,即有一部分原料既是食物又是中药,即有营养作用,又有药物作用,在药膳中具有双重性质,是构成药膳的基础。
药膳的配方 药膳的配方与一般食品配方不尽相同,它需遵循两个原则:一是中医方剂组成的主次辅佐关系,一是膳食的调配原则。前者,在组成药膳配方时,对所使用的原料应有主次辅佐关系。后者,主要是指要使药膳既有中药的特点又要符合膳食的要求,有色、香、味、形、质等方面的美感。二者必须互相协调,有利于增强药膳的食疗效果。
药膳配方主次辅佐关系,除与配方中各种原料的作用有关外,也和各种原料的用量蜜切相关。一般来说,居于主要地位的原料其用量应大于其它原料,而一般性食物原料如大米、面粉和某些蔬菜、肉类,由于膳食种类如粥饭、糕点、菜肴所决定,它们虽占有较大的分量,一般并不居于主要地位。
确定一种药膳的用量,首先是以一人食用为准,确定其总量,供一人一次食,或一日、二日食,作一日食的通常是分二次食用,供二日食的以此类推。在总量的范围内,按比例决定各种原料的用量。每种原料的一日用量,食物部分,按个人的食量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