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U的人员要求

  ICU医生可来源于麻醉科、急诊科、外科或内科。挑选有较丰富的临床工作实践经验、良好的医学基础知识、能熟练应用各种精密仪器、善于钻研及创新的中青年专业人员作为专科医生。

  ICU医生与病人之比为1~2:1。

  ICU护士的筛选是十分严格的,危重患者多病情变化快,随时有危及生命的可能,而24h能够观察和直接得到第一手临床资料的只有护士;当病情突然改变时,患者的生命在几秒、几分钟内通过瞬间诊断和处理被挽救,这常常被认为是护士的职责。这种迅速的判断能力是以丰富的临床知识结构为基础的。ICU医生所得到的关于病人病情发展、及是否需要修正治疗方案的大量信息来源于护士。即ICU护士是危重患者管理最直接。最主要的人员之一。ICU病室内有一批优秀的临床护士,对医生及病人来讲都是十分重要的。

  ICU护士多来自于外科。麻醉科、急诊科和内科。不论对于ICU专科科研工作的设置还是发展来讲,一批训练有素的护理人员是非常难得的.应相对专业化,周定化。即使专科的特点限定了人员的淘汰性,护士的流动及反复的强化训练必须受到重视。

  ICU护士不仅要有多专科医疗护理及急救基础知识。更要强调对病情系统的认识,还应掌握各种监护仪器的使用、管理、监测参数和图象的分析及其临床意义。从某一专科抽调来的骨干护士,可以先进行多专科的轮转学习,再进行ICU的强化训练。然后.在实践工作中逐渐达到ICU护士标准。

  ICU护士应当是技术全面、应变工作能力强,在临床实践及护理科研方面起重要作用的专职监护人员。其素质标准为:

  1,有为护理事业奋斗的献身精神及开拓精神。

  2,有一定的人体健康与疾病的基础生理学知识。

  3.有较广泛的多专科护理知识或实践经验。

  4.善于创新及应用逻辑思维.发现问题及总结经验。

  5.实际工作及接受新事物能力较强,操作敏捷、善于钻研、工作细致耐心。

  ICU护士与病人的数字比例为2~ 3: l。

  目前,国内尚未有ICU护士的培训中心,现有的ICU护士无专业证书,待遇方面也无相应改变,这与国际危重病护理学的发展要求是有差距的。在欧洲,英国护大从专科学校毕业后再须进行 6~ 12个月的 ICU专业训练;瑞典是1年,奥地利是 9个月,丹麦是 1年半.结业者授予ICU护士证书,待遇方面优于普通病室护士。

  ICU病室可以设化验员1名。负责常规化验检查。技术员1名,负责贵重仪器的维修、保护及病室内部分消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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