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湖南省中医药继续教育考试考核办法

  为了规范中医药继续教育考试考核工作,根据省人事厅、省卫生厅《湖南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试行)》及省卫生厅《湖南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考试考核对象参加湖南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培训(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各级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

  二、考试考核方式

  (一)湖南省中医药继续教育考试考核分为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和思想品德素质考核。

  (二)理论知识考试采取分级分专业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的方式,考试采取百分制。

  (三)专业技能考核根据不同的培养对象与培养阶段进行分类分科考核;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考核与阶段考核相结合,笔试、口试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考核采取百分制。

  三、考试考核内容与方法

  (一)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考试考核1、轮科培训的考核

  (1)考核内容:主要考查培训周期第一年是否按照培养方案完成各必轮科室的培养要求,是否掌握了本专业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是否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2)考核方法:参加轮科培训人员每轮一个科室后,应对完成的工作量及工作质量做详细记录和自我小结,科室负责人召集指导老师等有关人员对轮科培训人进行理论知识及专业技能考核写出在理论知识、专业技能以及服务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评语;由单位考核小组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等评出等级。

  2、定科(岗)培训的考核

  (1)考核内容:主要考查培训周期第二年至第五年是否按照培养方案完成所定科室(岗位)的培养要求,是否掌握了本学科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是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素质。

  (2)考核方法:参加定科培训人员,每年应对完成的工作量及工作质量做详细记录和自我小结;科室负责人每年召集科内有关人员对定科培训人进行理论知识及专业技能考核,并写出在理论知识、专业技能以及服务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评语;由单位考核小组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等评出等级。

  3、阶段考核

  各单位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应在对参加培训人员的轮科培训考核和定科(岗)培训年度考核有关材料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阶段考核,一般在培训周期的第五年进行。

  阶段考核分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和思想品德素质考核。

  (1)考核内容:主要考查培训人是否掌握本学科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是否具有较强的分析和思维能力,能否独立承担本学科的实践工作,并对下级人员进行业务指导,是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素质考

  (2)考核方法:

  ①、思想品德素质考核:由单位考核小组根据思想品德素质。核内容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以下考核。

  ②、理论知识考试:由省中医管理局统一组织对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程知识的考试,采取笔试形式。

  ③、专业技能考核:由市(州)卫生局中医科组织,成立专家考核答辩委员会具体实施,采取实践考核和答辩的形式进行。

  A、病历评估:随机抽取由培训人经治的完整病历资料5份,供考核答辩委员会评估。评估项目包括病历是否规范、完整,诊断是否正确,病历分析是否合理,处理是否及时得当,预后情况等。

  B、病例考核:考核答辩委员会在本专业学科范围内选择一位未经培训人经治过的病人,由培训人对该病人进行询问病史、查体后,作出诊断和初步治疗意见,并书写病历。

  C、手术或辅助诊疗技术:外科系统的培训人做一例手术(考核手术中的部分操作),内科系统的培训人做一项辅助诊疗或辅助检查并作出诊断报告。

  D、病例答辩:培训人结合上述病例,提出发病机制。诊断和鉴别诊断的依据(对该病例所需的各种辅助诊断检查项目经申请人提出后,由考核答辩委员会提供检查结果)、治疗原则以及预后分析判断。而后由考核答辩委员会就该病例所涉及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进行提问,由培训人回答,考核其理论知识的运用和临床思维能力。

  E、中药专业人员的专业技能考核由专家考核答辩委员根据培训内容与要求进行考核。

  (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考试考核

  1、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培训人是否具有较严密的逻辑思维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是否熟练地掌握本学科的专业技能,能否独立完成本学科的实践工作,能否对下级人员进行业务指导,是否掌握本学科宽广和深入的专业知识,是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素质。

  2、考核方法:

  (1)思想品德素质考核:由单位考核小组根据思想品德素质考核内容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以下考核。

  (2)专业技能考核:由市(州)卫生局中医科组织,成立专家考核答辩委员会具体实施,采取实践考核和答辩的形式进行。

  ①、病历评估:随机抽取培训人经治的完整的疑难病症病历3份,供考核答辩委员会评估。评估项目包括病历是否规范、完整;诊断是否正确;处理是否及时得当;预后情况以及培训人是否掌握了处理疑难病症的能力等。

  ②、病例答辩:培训人结合上述病例,进行病例(或该片)分析,包括诊断、鉴别诊所以及治疗方案的理论依据,病情变化处理原则及预后判断。考核答辩委员会就该病例和培训人提交的病历资料进行广泛地提问,由培训人回答。着重考核培训人对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掌握的广度和深度,对临床疑难病症的处理能力、临床思维能力以及对有关学科发展动向的了解程度。

  ③中药专业人员的专业技能考核由专家考核答辩委员根据培训内容与要求进行考核。

  (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考核

  1、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培训人是否具有创造性思维和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是否熟练地掌握本学科的专业技能和开展本学科的科学研究,能否对下级人员进行业务指导,是否掌握本学科新进展和专业前沿领先知识,是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素质。

  2、考核方法:

  (1)思想品德素质考核:由单位考核小组根据思想品德素质考核内容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以下考核。

  (2)专业技能考核:由省中医管理局组织,成立专家考核答辩委员会具体实施,采取实践考核和答辩的形式进行。

  ①、病历评估:随机抽取培训人经治的完整的疑难病症病历3份,供考核答辩委员会评传。评估项目包括对新技术、新知识、新理论、新成果的运用情况,三级医师查房的指导作用。

  ②、病例答辩:培训人结合上述病例,进行病例(或读片)分析,包括诊断、鉴别诊断以及治疗方案的理论依据,病倩变化处理原则及预后判断。考核答辩委员会就该病例和培训人提交的病历资料进行广泛地提问,由培训人回答。着重考核培训人对本专业新知识、新技术、新理论、新成果掌握的广度和深度,临床科研创造性思维形式和创造能力。

  ③中药专业人员的专业技能考核由专家考核答辩委员根据培训内容与要求进行考核。

  三、思想品德素质考核内容和评定等级

  (一)考核内容1、敬业精神与工作责任心;

  2、服务态度与医德医风;

  3、科学态度与创新精神;

  4、团结协作与谦虚谨慎;

  5、遵纪守法与劳动纪律。

  (二)评定等级1、单项评定分优、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2、综合评定等级标准:优:5项内容评定等级中4项以上获优,且无不合格项者;合格:5项内容评定等级中无不合格项者;不合格:5项内容评定等级中有1项为不合格者。

  四、考试考核有关要求

  (一)在继续教育培训期间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三年内不得参加继续教育的考试考核。

  1、发生医疗责任事故;

  2、思想品德素质考核综合评定等级不合格;

  3、考试考核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

  (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培训周期(第一阶段)结束,经考试考核合格,方可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进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培训周期(第二阶段)进行培训(未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第一阶段培训任务。考试考核成绩优姨酢∵,也可根前参加第一阶船的培训);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培训周期(第二阶段)结束,经考试考核合格。大可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后,进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培训周期(第三阶段)进行培训(未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第二阶段培训任务,考试考核成绩优姨酢∵,也可提前参加第三阶段的培训)。

  五、考试考核的组织管理

  (一)、理论知识考试的组织管理

  1、由省中医管理局统一组织,委托高等中医药院校或省级学术团体命题,各市(州)卫生局中医科组织有关人员集中参加考试。

  2、由省中医管理局统一组织阅卷、评分,并公布考试成绩。

  (二)专业技能考核的组织管理

  1、阶段考核

  (1)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专业技能阶段考核由市(州)卫生局中医科统一组织,按学科专业组成考核答辩委员会实施。委员会应由5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

  (2)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专业技能阶段考核由市(州)卫生局中医科统一组织,按学科专业组成考核答辩委员会实施。委员会应由5至7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

  (3)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专业技能阶段考核由省中医管理局统一组织,按学科专业组成考核答辩委员会实施。委员会应由7至9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30%以上专家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平时考核: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专业技能的平时考核由各医疗卫生单位组织,组成考核小组实施。

  抄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省军区卫生处、武警总队卫生处

  湖南省卫生厅办公室

  2001年7月26日印发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