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典早期预警症状监测方案下发

  为早期发现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采取及时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疫情蔓延,卫生部近日下发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早期预警症状监测方案(试行)》。

  《方案》对非典预警病例定义为,发热(体温≥38摄氏度);咳嗽、呼吸困难、气短中一种或多种呼吸道症状;与肺炎或呼吸窘迫综合征一致的肺部浸润放射影像学证据或尸体解剖发现无其他明确病因,但与肺炎或呼吸窘迫综合征一致的病理改变;没有其他临床诊断可以解释,又不能绝对排除非典。

  《方案》要求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卫生部门即发出非典疫情预警。在同一家医疗机构内,门诊、急诊、发热门诊、呼吸科、放射科等科室或部门内出现1例或以上的医务人员被诊断为非典预警病例;14天内出现两例或以上的医院工作人员被诊断为非典预警病例;14天内出现两例或以上医院内获得性非典预警病例;出现1例或以上非典预警病例死亡。在社区内出现聚集性非典预警病例,如14天内,同一家庭、单位、学校或社区内出现两例或以上非典预警病例;14天内,出现两例或以上有流行病学联系的非典预警病例;1例或以上从事非典—冠状病毒研究的实验室人员被诊断为非典预警病例;1例或以上有野生动物接触史的人员被诊断为非典预警病例。

  据介绍,开展对“发热呼吸道病例”、“发热肺炎病例”、“非典预警病例”的监测,目的是掌握呼吸系统感染性疾病的发病规律,逐步建立非典预警病例发病数的基线,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实现对非典疫情的早期预警和预报。非典早期预警症状监测的内容包括发热呼吸道病例数和发热肺炎病例数的报告,对非典预警病例和社区内出现聚集性非典预警病例的流行病和实验室监测以及对聚集性非典预警病例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