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区县卫生局、市直属各医疗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3]9号)转发给你们,我市将根据文件精神,组织全市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的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直通知如下:

  一. 请各单位从"北京中医药信息网"(网址:www.bjtcm.gov.cn)或"北京中医药教育在线"(网址:bj.iTCMedu.com)下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文件(含《研修申请书》),并认真学习《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文件要求推荐申请人。

  二. 申请人应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的内容、格式,撰写《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研修申请书》),各单位应在《研修申请书》中注明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研修申请书》请用A4纸打印,一式四份。

  三.我局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研修申请书》进行审核,并组织中医药理论和中医临床考试及专家答辩,根据成绩,择优录取(考试和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四,请各单位于2003年4月5日之前将申请人的《研修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职称证书,发表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报送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科教处(东城区美术馆后街小取灯胡同5号,100010).每位申请人需交纳100元报名考核费。

  联系人:祝静 牛牮

  联系电话:84036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