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出物测定法

  

标题浸出物测定法
附录序号附录Ⅹ
内容全文  A. 浸出物测定法

  【水溶性浸出物测定法】

  测定用的供试品须粉碎,使能通过二号筛,并混合均匀。

  冷浸法

  取供试品约4g,称定重量(准确至0.01g),置250~300ml的锥形瓶中,精密加入水100ml,塞紧,冷浸,前6小时内时时振摇,再静置18小时,用干燥滤器迅速滤过,精密量取滤液20ml,置已干燥至恒重的蒸发皿中,在水浴上蒸干后,于105℃干燥3小时,移置干燥器中,冷却30分钟,迅速精密称定重量,除另有规定外,以干燥品计算供试品中含水溶性浸出物的百分数。

  热浸法

  取供试品约2~4g,称定重量(准确至0.01g),置100~250ml的锥形瓶中,精密加入水50~100ml,塞紧,称定重量,静置1小时后,连接回流冷凝管,加热至沸腾,并保持微沸1小时。放冷后,取下锥形瓶,密塞,称定重量,用水补足减失的重量,摇匀,用干燥滤器滤过。精密量取滤液25ml,置已干燥至恒重的蒸发皿中,在水浴上蒸干后,于105℃干燥3小时,移置干燥器中,冷却30分钟,迅速精密称定重量,除另有规定外,以干燥品计算供试品中含水溶性浸出物的百分数。

  【醇溶性浸出物测定法】

  照水溶性浸出物测定法测定(热浸法须在水浴上加热)。以各该品种项下规定浓度的乙醇或甲醇代替水为溶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