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情况下用药治多动症
关于可否用药,曾争论多年,近20年,随着儿科学、神经精神病学、心理和教育学的重大进展,大多数专家诊断儿童多动症一经确诊,就可以给予适当的药物治疗。但仍必须谨慎,用药标准:
1、年龄在7岁以上,完全具备多动症的诊断条件,包括多动,思想不集中,行为障碍,学习困难。
2、虽无多动表现,但思想完全不能集中、学习困难、成绩很差者,亦应开始药物治疗。
3、虽然学习无困难,但有严重的多动、冲动、不守纪律、严重影响课堂秩序、使教师无法授课者,亦应开始药物治疗。
4、虽然有多动,思想不很集中,但学习成绩尚可者,可暂不用药物而进行心理指导和行为训练,如症状加重或学习成绩下降,再进行药物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