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安乐死?

  有人认为如果法律同意医生答应垂危病人安乐死的请求,那会树立一个杀害病人的先例,从而造成社会危机;于是医生可以不再下功夫研究病人的疾病。如果诊断错误而安乐死造成的后果是无法挽回的。其次,在医生的角色中增加了杀手的内容,就违背了医生不得伤害病人这一基本要求。如果医生不仅治病,还杀人,这会严重影响医生的传统形象。还有,病人的“同意”往往也存在问题,病人鉴于他给家属带来的负担,也可能同意安乐死。

  综上所说,安乐死的问一直都处在舆论尖端,至今都有不同意见。

  安乐死的分类:1,积极的(主动的)安乐死:指采取促使病人死亡的措施,结束其生命,如当病人无法忍受疾病终末期的折磨时。2,消极的(被动的)安乐死。即对抢救中的病人如垂危病人不给予或撤除治疗措施,任其死亡。3,垂危病人的安乐死。这里,安乐死只不过使死亡时间稍稍提前一些。4,非垂危病人的安乐死。若不进行安乐死,病人可以存活相当长时间,但对社会家庭是一个负担。例如畸形或发育不全的婴幼儿或患不治之症但尚未处于垂危阶段的病人,以及植物人等。

  从多个角度来看,消极的安乐死接近自然死亡,而积极的安乐死则接近故意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