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

  我国法医学在历史上是有很大贡献的,而且对国内外有着深刻而广泛的影响,其发展尤以两宋之成就最为卓著,其代表性人物与专著当首推宋慈《洗冤集录》为什么能在南宋诞生,其决定性因素有三:贯彻实施唐律和宋刑统等法典的需要;宋代特别是南宋检验制度的发展与完善;唐宋时期法医检验的盛行及其经验的积累。

  由于历史的限制,唐宋检验制度本质上是受封建礼教束缚的制度,它使法医检验严格地限制在尸体的外表检查范围内,致使我国古代法医学不能完成向现代法医学的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