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孕期间远离b超

  自本世纪50年代中期,超声波开始运用于妇产科临床,并被认为是安全无害。近年来,随着超声诊断仪器的种类增多、功率增大、频率增高,妇产科超声诊断呈现出早期化、多次化的趋势,而且已扩展到对孕卵和胚胎发育期进行监测。

  近年,国内外专家的研究结果表明:超声检查对胚胎并非绝对安全。在胚胎发育的早期,特别是在妊娠31—64天期间,是胚胎3个胚层的分化及形成的时期,是胚胎的高敏阶段。此时, b超检查有可能造成胚胎的发育异常。因为 b超所使用的是高频超声波,波长短,能量集中,强度大,振动较剧烈,会引起许多特殊作用,结果可能产生热、光、电、化学以及生物等各种效应。

  美国超声波的动物试验表明:妊娠大鼠在早期连续接受超声扫描后,鼠胎仔出生时体重下降。国内的研究也表明 b超检查对孕早期绒毛超微结构、细胞膜有直接损害。在胚胎发育过程中,可使流产率及畸形率升高。

  因此,早孕妇女不宜做b超。如果有明显不适要用 b超诊断,也应当坚持少剂量原则,尽可能采用最小的辐射强度和最短的辐射时间(一般不超过6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