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性解放不是杞人忧天

  改革开放以来,媒体关于“性”问题的话题越来越多了。如今在大多数地方已经不再谈性色变,这无疑是社会的一种进步。但是,性问题虽然主要是人们的生活问题,却毕竟不是吃饭穿衣。正因为性问题有一定的特殊性,决定了人们对它要有一些特殊的对待方法和态度。人们不可能也不应该把它一天到晚放在嘴上,更不能把性行为普及到每一个人、每一个场所,甚至把它变成“杂交”。近来,媒体关于性问题的调查、读者论性、专家谈性等等文字渐渐多了,互联网上几乎天天可以见到,而且观点也越来越离奇。有的甚至公然宣传起了“性解放”,竟说:性生活、性体验不再应该只是夫妻的专利,公然主张既可以同与自己相爱和准备结婚但还没有结婚的异性发生性行为,也可以同自己不爱也不准备结婚的异性发生性行为;更有的干脆讥讽反对“性解放”者是杞人忧天!本人对于性问题被讲到这个程度,对于“性解放”的说法和现象,的确十分担忧。并且认为,反对“性解放”绝不是什么“杞人忧天”。我们首先应当认清:主张“性解放”的人所持的一切理由都是站不住脚的。他们的主要“理由”有:一是“时代说”。有一位主张“性解放”的人说:“都什么年代了,异性同居应该不是新鲜事儿了,当年第一个‘吃螃蟹’的人都该成‘古董’了吧?”当然,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肯定是与“一夫一妻制”形成的同时因越轨而出现的,应该是“古董”了,而且在那以前又肯定是“性解放”的。难道主张“性解放”者,是要人们退回到那个“古董”以前去,去茹毛饮血,去过原始人的生活吗?不是说时代前进了吗?难道退回到原始社会式的男女关系也叫前进吗?二是“不违法说”。有位律师出面袒护性生活混乱者,说:“异性未婚同居并没有触及任何法律条文。”这位律师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他不知道作为一个社会,人的行为规范不可能也不应该只有法律一项,道德、国情、传统、知识等等都是可以而且应该被正常人遵守的社会规范。作为一位律师,你可以就什么违法不违法发表意见,但是,一件事的合理不合理,你不能只是根据你的一知半解去武断地做出决定!不违法不都等于合理;即使你吞金自杀也是不违法的,这恐怕是个常识问题。因为法律是没有必要对世上的万事万物全部做出具体规定的。再说,总是想法去钻法律的空子,总不能算作一个有理想有道德的人吧?三是“随从外国说”。有个人发表网文说:“男女性交混乱,在外国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事,我们没有必要大惊小怪。”还说:“美国既有‘性解放’,又有‘红灯区’,人家还是比我们强。”真是“美国的月亮比中国的圆”吗?否!早有资料说,国外许多国家包括美国,就有不少学者在研究中国式性生活中颇有收益!我们应当想一想:是美国的“性解放”促进了他们的生产发展呢?还是他们的科学技术促进了他们的发达?对这个问题,我们可不能弄错。我们要引进的是国外的先进科学技术、管理经验,不是不分清红皀白,用集装箱去装运大批洋垃圾回来!改革开放的门窗敞开了,苍蝇从外面飞进,我们还是应当开展灭蝇活动的。四是“经济基础说”。有篇网文说:“性生活混乱屡禁不止,为什么?世界上的事情都是有客观规律的。‘饱暖思淫欲’。性生活混乱是社会发展到较高水平,人民生活达到一定的富裕程度时必然出现的现象,恐怕是跳不过去的。”说这种话的人大概解释不了以下现象:原始社会的性生活是混乱的。那时候人们只知其父而不知其母,因为那时候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他们“饱暖”吗?他们是从怎么“跳”过来的?五是“顺其自然说”。有的人说:“如果觉得这事(性生活混乱)不好处理,就不如顺其自然。应当相信我们的大学生们有辨别是非的能力;少数学生没有‘性解放’也照样会堕落。”按说,主张“性解放”者其本人就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怎么可以肯定大学生就一定都有辨别是非的能力呢?因为管不好而干脆不管?更错!作为政府,作为学校,作为领导,作为长者,作为一个有社会责任的人……这种事都不能不管。天下事大都可能“事在人为”,都可能从“自然存在”到“自觉发展”,我们怎能任那些伤风败俗的事顺其自然呢?……其次,如果我们不能及时加强宣传和管理,性生活混乱现象得不到抑制,形成了“性解放”的局面,那就是十分可悲的事。为此就要:一、要充分认识性生活混乱的极大危害性:一是性生活如果不以结婚为前提,必然践踏我国传统的社会道德,而具有道德修养,往往又是构成一个人是否高尚的重要前提;性生活混乱必然导致道德的进一步滑坡;二是无数事实说明,性生活混乱严重的人,极易滑向犯罪,变成卑鄙无耻的小人;三是一个人性生活一旦混乱了,必然影响到他人的幸福,甚至破坏他人的家庭。事实上,社会上许多家庭悲剧是由性生活混乱造成的;四是在校男女学生未婚同居,必然分散学生学习精力,破坏学习风气,影响学校教学任务的完成,有的还要给学生家长带来意想不到的负担;五是性对象不加限制,肯定会搅乱社会治安,破坏社会安定,以及引发制黄贩黄、黄色泛滥、乌烟瘴气……这些危害,是每一个正直的人乃至正常的有脑子的人不必费脑子就很容易想到的。仅从新闻媒体上看,因性关系不当而使有些人堕落;有的人精力放在男女追逐上无心工作学习甚至不思茶饭极大地影响了健康;更有,离婚案、伤人案、情杀案案……不断发生,越来越多,对此,我们也视而不见或者司空见惯吗?二、要改进管理和教育方法:要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尤其是针对青少年的法制、道德教育,要按照“爱国、守法、真实、文明”的要求,大力倡导弘扬道德,树立良好风气,教育引导青少年自觉抵制有害信息的侵蚀;要加强社会文化建设,用当代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成果充实人们的活动空间,尽力使我们的家庭、学校、公共场所都成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阵地,使每一个男女干部、男女青年都能关心并投入小康社会的建设,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对于那些着意鼓吹“性解放”的人的教育,要加大法码,要使这些人不那么轻易地去着意鼓吹、引导、误导什么“性解放”。最近有位学者说:“中国已经进入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多时期”,……面临着“重大的现实的挑战”,“这些挑战既是来自外部也是来自内部……”让我们都来想一想:这些不稳定因素固然是客观的、必然的,但我们作为一个有社会责任心的人,对此是否能“有所作为”呢?挑战既然也有来自内部的,我们是否干瞪双眼表示束手无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