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医疗机构转型后的分类

  医疗机构分类管理政策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将现有的医疗机构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两类,并按不同的财政、价格、税收政策进行管理,这有利于不同性质医疗机构之间的公平有序的竞争,可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国有医疗机构管理效率的提高、服务水平及服务态度的改善。但是对于国有公立医疗机构多元化融资转制后的性质分类,目前尚无明确的分类原则和依据。

  从投融资角度,国有医疗机构在引进社会资金后,形成了三种形式的民营医疗机构:全资民营医疗机构、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国有资本参股的股份制民营医疗机构。

  国有医院转型(制)后,应依据其经营目的(即投资是否要求回报及回报的程度),而不应以国有股所占比例来划分其性质(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投资者投入非捐赠性资金(占有一定股份)一定时期内不要求回报的,可以定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中国卫生投资》朱勤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