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改革卫生干部制度

  本报讯(记者方彤)到2005年,北京市卫生系统新上岗的卫生管理干部将全部实行持证上岗。到2007年,公共卫生管理知识培训将作为卫生管理干部任职和考核的重要条件和要求。这是日前召开的卫生系统干部工作会议上提出的。由此,北京市卫生系统干部制度系列改革全面启动。

  据北京市委卫生工委常务副书记闵克介绍,此次干部制度改革的许多内容是第一次在卫生系统实行。如提出了到2008年形成全系统各级领导班子以45岁左右的干部为主体,并有1/3的领导班子由45岁左右的年轻干部担任党政正职等,并规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每届任期4年,原则上在同一岗位连任不超过两届。

  北京还将积极探索利用专业评价中介机构参与业务考核的方式方法,实行党政干部辞职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