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医院用假药 三岁童仨月长出成人肾脏

  4年前,小亮的双肾在3个月内变得和成人肾脏一般大小。近4年来,他的双肾仍在不断增大,7岁的小亮如今每天只能依赖药物维持生命。医生说,即使他成年后也将丧失劳动力。小亮的母亲屠女士认为,这一切源于北京中西医药新技术研究所石景山同济医院治疗时使用的假药。为此,小亮以受害人的身份将该医院和制药厂告上法庭,索赔各种损失共计106万元。昨天,石景山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保密治疗病情加重

  昨天上午9时许,法院准时开庭。屠女士作为小亮的法定代理水蛭等成分的药品,可能造成不育。如果非用不可,使用前必须征得家长同意。昨天,屠女士在法庭上表示,在石景山同济医院的《肾病·糖尿病患者必读》中,药品中的雷公藤用拼音“LGT”代替,在给小亮使用时,采取的是保密疗法。

  2001年11月9日,北京市药品稽查办公室给屠女士回了公函,指出由于她的举报,“经过检查发现石景山同济医院使用的制剂确实不符合规定,并拟对医院作出行政处罚”。

  屠女士认为,石景山同济医院的行为给小亮造成严重的伤害后果。该医院以盈利为目的,以保密治疗为幌子,将假药应用于年仅3岁的孩子身上,而且对使用的假药不开处方,不记入病历,实际上剥夺了病人和法定代理人的知情权,致使小亮贻误了接受正确治疗的时机。现在,小亮的病情由急性转为慢性,24小时尿蛋白定量长期超标,免疫力严重低下,碱性磷酸酶超过正常值3倍,双肾依然在增大范围,致使小亮不得不长期依靠服用药物和父母的专人护理才能维持生命,而且成年后将丧失正常劳动力。

  为此,患者通过法庭向石景山同济医院和北京长城制药厂索赔各项损失共计106万元。院方否认使用假药

  面对屠女士的指控,石景山同济医院反驳道,小亮早在1998年12月18日就被天津市儿童医院确诊为肾病综合征,并先后在多家医院就诊。由于病情复发,才到该院治疗。院方认为,小亮的反应其实是肾病综合征常见的并发症。

  为了证明他们的说法,昨天,石景山同济医院的代理人将多本大部头医学教科书搬上法庭。他们认为,根据这些书的记载,小亮住院时出现的各种症状都是正常的并发症。同时他们的药品功能是益气养阴,活血化瘀,主要治疗慢性肾炎。“稍有医学常识的人都知道,这些药不会引起小亮所出现的症状。”

  该医院还表示,他们的病历上根本没有表明给小亮用过肾复康、肾炎康。而且,屠女士提到的相关证人都是和小亮同时住院的病友,与小亮有着利害关系。对于药物中的雷公藤成分,院方也予以否认。

  昨天,北京长城制药厂方面则表示,此案和他们根本无关,不同意承担任何责任。

  四方取证怒揭黑幕

  对于石景山同济医院否认对小亮使用过肾复康、肾炎康的说法,屠女士指出,院方为了掩盖使用假药的事实,对患者服用的假药,从不开处方,不记入病历。为了证明她的说法,屠女士出示了她拿到的一份病历,证明患者罗涛的七份病历均被该医院伪造。

  屠女士曾到同济所属各个医院调查,根据掌握的事实到当地药监部门举报。她曾向国家药监局举报,北京燕郊同济医院生产肾复康系列制剂共32个制剂品种。

  屠女士在各地的举报得到当地药监局的支持,先后有南京市药品监督稽查支队、北京市药品稽查办公室、广东省药监局稽查分局等多家单位给她回函,证明经过查抄后发现上述医院有违法生产、使用非法制剂的问题,并表示要给屠女士奖励。

  屠女士表示,3年来,她一面背着因假药伤害寸步难行的孩子四处求医,一面走着打假的道路。她表示希望不仅自己的官司能够得到法律的支持,更希望同济所属各医院生产销售假药及相关部门包庇纵容、伙同作假的犯罪行为得到严惩。(文中小亮为化名)(杨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