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证止血汤

  黎家玉,男,1932年7月生。广东省江门市五邑中医院中医眼科主任中医师。1962年9月毕业于广州中医学院。1962年10月至1964年10月在阳江人民医院任内科中医师。1964年11月至1996年6月在阳江中医院先后任中医内科医师、中医肛肠科医师、中医眼科主任医师等职。广东省名中医,广东省劳动模范,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基本方组成:三七、丹参既能化瘀,又能止血。蒲黄炭与阿胶一涩一黏立收止血之功,均为臣佐之药。

  临床运用:明代张景岳云:“动血之由,惟火与气耳。故察火者,但察其有火无火;察气者,但察其气虚气实。”张氏之论虽不是指眼底出血,其实亦然。因为“轮之有证,由脏之不平所致。”欲要有效止血,并能稳定病情,必须察明中医学的病因病机,依因遣药。但势急之时,又必须急则治其标,使止血之治迅速到位,故直接的止血药又不可缺。经验证明,使用收涩止血药不必拘泥于留瘀之说。

  本方之组成原则系逆张氏之旨发挥,历用不衰,疗效肯定。如确实“无证可辨”,可按基本方使用,但应尽可能“对证入座”。药物剂量可据证之轻重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