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西医师怎样获得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

  请教一个基层医生普遍存在的问题:我是一名工作在基层乡镇医院的临床毕业生,1998年被评为主治医师,已有执业医师证。现正师从一位具有主治医师职称的老中医学习中医,准备在临床开展中西医结合治疗业务。不知像我这样经单位同意、县卫生局备案、接受师承教育三年以上者能否开展中西医结合工作?

  安徽 李跃

  《医师法》、《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明确告诉我们:1.医师只能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2.医师进行执业注册的类别必须以取得的医师资格的类别为依据。除下述两种情况外,医师不管有几个类别医师资格只能选择一个类别及其中的一个相应的专业注册:在县及县级以下医疗机构(主要是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的临床医师,从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确因工作需要,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标准,报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可申请同一类别至多三个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

  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执业的临床医师因工作需要,经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公共卫生类医师资格,可申请增加公共卫生类别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执业的公共卫生医师因工作需要,经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临床类医师资格,可申请增加临床类别相关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

  根据上述规定,您的情况没有增加一个注册类别的可能;只能通过继续教育取得相应类别的资格变更执业类别。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该办法规范的是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不具备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由于您不属于这类人,故您取得医师资格的方式不受该办法调整。

  您可以通过继续教育的方式取得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根据相关

  规定:已获得临床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并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专业学历或者脱产两年以上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或者参加过省级中医(药)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并系统学习了中医药基础和中医临床主要课程的,可以申请参加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已获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并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专业学历或者脱产两年以上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或者参加过省级中医(药)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系统学习了中医药基础和中医临床主要课程的,可以申请参加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综上所述,根据您的情况通过继续教育取得中西医结合专业医师资格,是您惟一的方式。

  北京市华卫律师事务所邓利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