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继承老中医药学术经验继承人培养教学计划

  为在“十五”期间进一步做好北京市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加大对继承人(包括国家级和市级)的培养力度,特制定培养教学计划。

  一、组织管理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继承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办公室负责制定继承教学计划,组织实施、检查监督。

  指导老师所在单位负责本单位继承教学的实施和日常管理。跨单位带教,由指导老师和继承人双方单位协商,明确继承教学管理责任单位。

  继承人以“北京市继承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研究班”的形式进行管理,定期集中培训,纳入北京市人事局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为继承人在“中华中医药在线?北京在线” 统一注册,设立个人邮箱,实行网络化管理,开展部分教学内容的远程教育。

  二、培养目标与要求

  培养一批热爱中医药事业,能够继承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医学统计学等)

  ?中医论文书写(包括科研论文、继承出师论文等)

  ?医学优秀人才综合知识结构及素质培养

  ?中医文献学

  ?信息网络技术的应用

  ?专题研讨

  (集中学习的形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学术研讨

  北京市继承工作办公室定期组织继承人以“学术沙龙”或“网上论坛”等形式进行专题研讨交流,每季度1次。

  三、考核与奖励

  (一)考核:

  按照《北京市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执行,分为平时考核、阶段考核、中期考核和结业出师考核。

  继承人按教学计划完成集中培训任务(出勤率应达80%)并通过年度阶段考核,即视同完成该年度继续教育规定的学分。

  平时考核和阶段考核由带教单位或教学管理责任单位组织进行,考核成绩记入继承档案。北京市继承工作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考核情况进行抽查。

  中期考核由北京市继承工作办公室组织北京市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考评委员会进行,根据《阶段考核》表的内容,对跟师笔记、月记、病历、学习心得、论文及考勤等情况,结合现场答辩进行量化评估,考核成绩记入继承档案。

  结业出师考核由北京市继承工作办公室组织北京市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考评委员会,严格按照结业考核标准、程序进行出师考核。

  (二)奖励和出师:

  1、为督促继承教学,中期考核后,对指导老师和继承人的教学情况进行评奖,分别评出优秀指导老师和优秀继承人,授奖金及奖状。

  2、对继承人撰写的继承论文,由北京市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考评委员会进行评审,评选出优秀论文,授予奖金和优秀论文证书。

  3、由北京市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考评委员会对各带教单位的继承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估,评出继承工作先进单位及优秀管理干部,授予奖金及荣誉奖状。

  4、为鼓励在继承期间撰写论文、著书立说,在《北京中医》杂志上设立“继承专刊”,及时刊登优秀论文;对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经专家评审推荐,从继承工作专项经费中资助部分出版费。

  5、本期继承工作结束时,由北京市继承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编辑发行《北京市老中医药专家画册》和《北京市继承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论文汇编》(暂定名)。召开“北京市继承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集体出师大会”,对全市继承工作进行总结,对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进行表彰。

  关于印发《北京市继承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培养教学计划》的通知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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