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质的概念

  中医体质学,其理论虽形成于《内经》时代,但《内经》中并没有体质的明确概念,常用“形”、“质”等词以表体质之义,如《灵枢·阴阳二十五人》中的“五形之人”,《素问·厥论》中的“是人者质壮”等。

  其后,唐《千金要方》称之为“禀质”,《小儿卫生总微方论》称之为“赋禀”,明·张介宾在以“禀赋”、“气质”称谓的同时,在《景岳全书·杂证谟·饮食门》中说:“矧体质贵贱尤有不同,凡藜藿壮夫,及新暴之病,自宜消伐。”明确提出了“体质”一词。赵献可则称之为“气禀”,明清时代亦有医家称之为“气体”、“形质”等。大约明末清初,人们渐趋接受“体质”一词,普遍用它来表征个体的生理特性。

  关于体质的概念,体质人类学、解剖学、医学人类学等不同学科所下定义不尽相同;即使在中医学领域,各家认识亦不完全一致。《辞海》的定义为:“人体在遗传性和获得性的基础上表现出来的功能和形态上相对稳定的固有特性。”以此为基础,可以认为:体质是人群及人群中的个体在遗传的基础上,在环境的影响下,在其生长、发育和衰老的过程中所形成的结构、机能和代谢上相对稳定的特殊性。它在生理上表现为机能、代谢,以及对外界刺激反应等方面的个体差异性;在病理上表现为个体对某些病因和疾病的易感性或易罹性,以及产生病变类型与疾病传变转归中的某种倾向性。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体质特点,这一特点或隐或显地体现于健康和疾病过程中。因此,体质实际上就是人群在生理共性基础上,不同个体所具有的生理特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