煎煮前药物的浸泡和加水量

  煎煮前应将药物预先浸泡湿润。因为植物性中药大多数是干品,有一定的体积、厚度。

  在煎煮前必须用冷水在室温下浸泡,其目的为使中药湿润变软,细胞膨胀,使有效成分首先溶解在药材组织中,产生渗透压,有效成分便渗透扩散到药材组织细胞外部的水中。同时可在加热煎煮时避免药材组织所含的蛋白质凝固,淀粉糊化使有效成分不易渗出。白头翁汤对金黄色葡萄球菌的

  抑菌实验证明,在浸泡20~30分钟后第一次煎液的抑菌直径为17毫米,第二次煎液为15毫米,而未浸泡的第一次煎液抑菌直径为15毫米,第二次煎液为14毫米,即未浸泡的第一次煎液只能达到浸泡后的第二次煎效力。所以在煎煮前应将药材进行冷水浸泡。

  浸泡时间要根据药材性质而定,一般对药、叶、茎等类药材为主的复方药剂可浸泡20~30分钟,以根、根茎、种子、果实等类为主的药材,可浸泡60分钟。但浸泡时间不宜过久,以免引起药物酶解和霉败。

  煎药的加水量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加水量的多少,直接影响汤剂的质量。药多水少,会造成“煮不透,煎不尽”。有效成分浸出不完全,稍一蒸发药汁即干涸,药物有效成分可因局部高热而被破坏;药少水多,虽能增加有效成分的溶出量,但汤药液量过大,不宜病人服用。

  中药材质地不同,其吸水量有显著差别,一般为药物重量的5~10倍,个别的如胖大海可达20倍,因此,煎药用水量,要根据药物的用量及质地而定。重量相同的药物,质地轻松其容积必大,吸水量多。质地坚实,其容积必小,吸水量亦少。煎煮花、叶、全草及其质地轻松的药物,其用水量大于一般用水量。煎煮矿物、贝壳及其它质地坚实的药物,其用水量应小于一般用水量。

  传统经验,将饮片置煎锅内,加水至超过药物表面3~5厘米为度,第二次煎可超过药渣表面1~2厘米。这是一种行之方便,亦易掌握的加水方法。

  按每克中药加水约10毫升计算,然后将计算的总水量的70%加到第一煎中,余下的30%留作第二煎用。

  根据煎药时间长短,水分蒸发量之多寡,中药吸水性能之大小,以及所需药液收得量等,来具体掌握用水量。

  所以,应根据煎药时间长短,水分蒸发之多少,药料吸水性能的大小及药液得量等几个因素来确定加水量。

  有人研究煎煮中药加水量的计算公式:

  Q=W×K+R+T×V

  式中Q—加水量

  W—原药量

  K—吸水量

  T—煎煮时间

  V—单位时间水分蒸发量

  R—药液得量

  利用上述公式计算加水量,是比较麻烦的工作。首先要做大量的试验,以便求出每种药材的吸水量,才能列表备用;其次在煎药火力保持不变的条件下测V值才有意义。实验证明,一般掌握每分钟平均蒸发量为15~20毫升比较适用。但必须在一定的容器中及一定温度下操作,条件变了,计算出的Q值就无意义。所以,上述计算公式仅适用于有大量煎药业务的单位。

  煎液量应根据每付总药量来确定。一般是煎液得量愈多则煎出率愈高。但药液得量受服用量所限,因此需要确定一个合理界限。有人从实验数据确定,当煎液量为1:4时,两次煎液可以得到70%~80%的煎出率,如将此液量再浓缩成1:2时,即可便于病人服用。

  有一研究单位进行了87次炉火煎药,以实际用水量记录,按统计学的方法,求药重与耗水量的相关系数,得出以下用水量的计算标准:

  第一煎=100毫升×药重(两)+150毫升+服用量

  第二煎=服用量+200毫升

  本计算式适合老秤1~8两药物,直火加热煎药应用。加热时间以半小时左右为准,遇药物吸水率过大或煎煮时火力过大过小时,可按具体情况酌情增减加水量。

  临床医师所要求的服用量一般以150~300毫升之间,小儿酌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