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佩衡医案》小儿急惊风(一)
柯某之长子,年一岁半,住云南省昆明市原铁道分局。
1922年阴历九月初六日晨,寐醒抱出,冒风而惊,发热, 自汗沉迷,角弓反张,手足抽搐, 目上视,指纹赤而浮,唇赤舌谈白,‘脉来浮缓。由于风寒阻遏太阳经气运行之机,加以小儿营卫未充,脏腑柔嫩,不耐风寒,以致猝然抽搐而成急谅风证。此为太阳肌表之证,以仲景桂枝汤主之,使中于太阳肌膜之邪、得微汗而解。
加入粳米一小撮同煎,嘱服后温覆而卧,使得微汗。
一剂尽,即熟寐,汗出热退,次日霍然。
按:此证利在急治,倘迁延日久,别生变故,科。案内桂枚全方,力量甚足,故效如样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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