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安全使用的管理和指导

  1.法规为加强对农药安全使用的管理和指导,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先后发布了有关的规定和通知,规范我国农药的安全、科学、合理使用,减少农药对环境、农业生产和人畜安全的副作用。与农药安全生产使用有关的规定有:

  (1)《农药管理条例》,1997年5月8日国务院颁布。

  (2)《农药安全使用规定》,1982年6月农牧渔业部、卫生部颁布。

  (3)《农村农药卫生管理办法(试行)》,1988年8月25日卫生部发布。

  (4)《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表》,1981年7月24日化工部发布。

  (6)关于严禁在蔬菜生产上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确保人民食菜安全的通知,1995年11月15日农业部、卫生部、国内贸易部、国家环保局、国家工商局联合发布。

  (7)《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一)》,1988年7月1日国家标准局发布;《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二)》,1988年7月1日国家标准局发布,《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三)》,1990年3月1日国家标准局发布,《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四)》,1993年9月1日国家标准局发布。

  (8)关于加强储粮专用化学药剂的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1991年10月10日商业部发布。

  2.教育我国绝大多数农民的文化水平较低,对农药安全合理使用知识了解更少,而且在操作农药过程中思想麻痹,不重视安全保护,这些都是发生农药中毒的根本原因所在。我国每年农药中毒者为数众多,且大部分发生在农村,这给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发展以及人民的生命带来极大的威胁。要减少和避免这些事件的发生,进行农药基本知识特别是农药安全合理使用知识的宣传、推广和普及是十分必要的。要努力增强农民的农药安全合理知识和安全保护意识,做到在操作农药时,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符合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采取适当正确的保护措施。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减少农药中毒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