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低血糖治疗原则

  一、预防

  比治疗更为重要,对可能发生者从生后1小时即开始喂10%葡萄糖每次5—loml/kg,每小时1次,连续3—4次;生后2—3小时提早喂奶。

  二、补充葡萄

  1.对低血糖患儿,立即用25%葡萄糖2—4ml/公斤,按lml/分钟的速度静滴,随后继续滴入10%葡萄糖液。

  2.如不能维持正常血糖水平,可将继续滴入的葡萄糖液浓度改为12.5%—15%,以8—l0mg/(kg·分钟)的速度滴入。

  3.如血糖已>2.2毫摩尔/升1—2天,则改为5%葡萄糖液滴入,以后逐渐停止。

  4.在血糖稳定以前,每日至少测血糖1次。

  三、激素疗法

  1.肾上腺皮质激素:如用上述方法补充葡萄糖后,仍不能维持血糖正常水平者,可加用氢化可的松5—lomg/(kg·日),或强的松1mg/(公斤·日),至症状消失、血糖恢复后24—48小时停止,一般用数日至1周。

  2.胰高血糖素:0.1—0.3毫克/公斤肌注,必要时6小时后重复应用,也有一定疗效。

  3.肾上腺素、二氮嗪和生长激素:仅用于治疗慢性难处理的低血糖症

  四、治疗原发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