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刺《黄帝内经太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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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人迎候阳”,见《灵枢》卷四第十九《四时气篇》。自“刺家不诊”至末,见《素问》卷十四第五十五《长刺节论篇》。又自篇首至“必深以留之”,见《甲乙经》卷五第一。自“风水肤胀”至“尽取之”,见《甲乙经》卷八第四。自“飧泄”至“热行乃止”,见《甲乙经》卷十一第四。自“温疟”至“五十九刺”,见《甲乙经》卷七第五。自“转筋于阳”至“皆卒针”,见《甲乙经》卷十一第四。自“徒水”至“百三十五日”,见《甲乙经》卷八第四。自“着痹”至“取其里骨”,见《甲乙经》卷十第一。自“为骭胀中”至“虚补之”,见《甲乙经》卷九第七。自“疠风者”至“无食他食”,见《甲乙经》卷十一第九。自“腹中常鸣”至“三里”,见《甲乙经》卷九第七。自“少腹控皋”至“以调之”,见《甲乙经》卷九第八。自“善欧”至“以去其邪”,见《甲乙经》卷九第五。自“饮食不下”至“则散而去之”,见《甲乙经》卷九第七。自“少腹病肿”至“取三里”,见《甲乙经》卷九第九。自“治肿者”至“故止”,见《甲乙经》卷十一第九。自“病在小腹”至“炅病已也”,见《甲乙经》卷九第九。自“病在筋”至“骨热病已”,见《甲乙经》卷十第一。自“病在诸阳脉”至“病已止”,见《甲乙经》卷十一第二。自“病风”至“百日而已”,见《甲乙经》卷七第一中篇。自“病大风”至末,见《甲乙经》卷十第二。

  黄帝问于岐伯曰:夫四时之气,各不同形,百病之起,皆有所生,灸刺之道,何者可宝?

  一则四时不同,二则生病有异,灸刺总而要之,何者为贵?

  平按:《灵枢》“宝”作“定”,下同,注云:“一本作宝。”

  岐伯对曰:四时之气,各有所在,灸刺之道,得气穴为宝。

  灸刺所贵,以得于四时之气也。

  平按:《甲乙》“气穴”上无“得”字。

  故春取经血脉分肉之间,甚者深刺之,间者浅取之;

  春时人气在脉,谓在经络之脉,分肉之间,故春取经血脉分肉之间也。

  平按:《甲乙》“故春取经血脉分肉之间”作“故春刺络脉诸荥大经分肉之间”;“深刺”作“深取”。

  夏取盛经孙络,取分间绝皮肤;

  夏时人气,经满气溢,孙络受血,皮肤充实,故夏取盛经孙络,又取分腠以绝皮肤也。

  平按:《甲乙》“络”上无“孙”字;“夏”作“长夏”。“分间”,袁刻作“分肉”。

  秋取经输,邪气在腑,取之合;

  秋时天气始收,腠理闭塞,皮肤引急,故秋取脏相之输,以泻阴邪,取腑经之合,以泻阳邪也。

  平按:“输”《灵枢》作“腧”,《甲乙》作“俞”。《灵枢》无“气”字。

  冬取井荥,必深以留之。

  冬时盖藏,血气在中,内著骨髓,通于五脏,故取井已下阴气逆,取荥以实阳气也。

  平按:《甲乙》“冬取井荥”作“冬取井诸俞之分”;“必深”作“欲深”。

  风水肤胀,为五十九痏,腹皮之血者,尽取之。

  以下杂刺。有此风水刺,一也。风水及肤脉,刺水穴为五十九痏,又尽刺去腹皮络血也。

  平按:《灵枢》“风水”上,有“温疟汗不出,为五十九痏”十字,本书在后。“水”作“□”;“五十九痏”作“五十七痏”,《甲乙》注云:“《灵枢》作五十七刺。”“腹皮”《灵枢》、《甲乙》作“取皮肤”三字。

  飧泄,补三阴之上,补阴之陵泉,皆久留之,热行乃止。

  飧泄刺,二也。飧泄病虚冷,皆补足三阴,上取关元等,下取阴陵泉也。

  平按:《甲乙》“三阴之”作“三阴交”。《灵枢》、《甲乙》“陵泉”上无“之”字。

  温疟,汗不出,为五十九刺。

  此温疟刺,三也。温疟,寒热病也,故刺热输五十九痏也。

  转筋于阳,理其阳,卒针之;转筋于阴,理其阴,皆卒针。转筋刺,

  四也。六阳转筋,即以燔针刺其阳筋。六阴转筋,还以燔针刺其阴筋也。

  平按:两“理”字,《灵枢》作“治”。《灵枢》、《甲乙》“阳”下无“卒针之”三字;“皆卒针”作“皆卒刺之”。

  徒水,先取环谷下三寸,以□针之,已刺而针之,筒而内之,入而复之,以尽其水,必坚束之,缓则烦惌,束急则安静,间日一刺之,水尽乃止。饮闭药,方刺之时徒饮之,方饮无食,方食无饮,无食他食,百三十五日。

  惌,纡元反。此水刺法,五也。环谷,当是脐中也。脐下三寸,关元之穴也。□关元,内筒引水,水去人虚,当坚束身令实,复饮补药,饮之与食相去而进,间日刺之,不可顿去,水尽乃止,禁如药法,一百三十五日乃得愈。徒,空也,空饮无食也。

  平按:“以□针之”《灵枢》作“以铍针针之”,《甲乙》作“□针刺之”。“已刺而针之,筒而内之”《灵枢》作“已刺而筩之而内之”,《甲乙》作“而藏之,引而内之”。“入而复之”《甲乙》作“入而复出”。“水”《灵枢》、《甲乙》均作“□”。“必坚束之”《灵枢》无“束之”二字。“缓则烦惌”《灵枢》“缓”上有“来”字;“惌”作“悗”,《甲乙》作“闷”。“束急”《灵枢》作“来急”。“饮闭药”《甲乙》作“饮则闭药”。

  著痹不去,久寒不已,卒取其里骨。

  此著皮刺,六也。卒针,燔针。准上经“卒”当为“焠”,刺痹法也。里骨,谓与著痹同里之骨,以其痹深,故取此骨也。

  平按:“里骨”《灵枢》作“三里骨”。“卒取其里骨”《甲乙》作“为肝痹”三字,注云:“一作骭痹。”

  为骭①胀,中不便,取三里,盛泻之,虚补之。

  骭胀刺,七也。骭,脚胫也。胫寒为胀,取三里补泻为要也。

  平按:“为骭”《灵枢》作“为干”,《甲乙》无此二字。“胀”《灵枢》作“肠”,《甲乙》作“腹”。“盛”、“虚”下,《甲乙》均有“则”字。

  ①“骭”,萧本原作“骬”,据仁和寺本改。注同。

  疠②风者,素刺其肿上,以刺,以兑针兑其处,按出其恶气,肿尽乃止,常食方食,无食他食。

  此疠风刺,八也。索,苏作反,散也。刺疠风肿上也。已,复兑头之针以兑其处,去针以手按之,出其恶气,食如禁法也③。

  平按:“索”《灵枢》作“素”。“以刺”《灵枢》、《甲乙》作“已刺”。“以兑针兑其处”《灵枢》作“以锐针针其处”,《甲乙》作“以吮其处”。“恶气”《甲乙》作“恶血”。

  ②“疠”,萧本原作“厉”。今据仁和寺本改。

  ③“也”,仁和寺本作“之”。

  腹中常鸣,气上冲胸喘,不能久立,邪在大肠,刺贲之原、巨虚上廉、三里。

  大肠气上冲刺,九也。大肠手阳明脉,络肺下膈属大肠,故邪气在大肠,循手阳明脉上冲胸,不能久立也。贲,膈也。膈之原,出鸠尾也。巨虚上廉与大肠合,以足阳明上连手阳明,故取巨虚上廉,并取三里也。

  平按:“常鸣”《甲乙》作“雷鸣”;“上冲”作“常冲”。“贲”《灵枢》、《甲乙》作“肓”。

  少腹控皋,引腰脊,上冲心,邪在小肠者,连皋系,属于脊,贯肝肺,络心系。气盛则厥逆,上冲肠胃,动肝,散于肓④,结于齐。故取之肓原以散之,

  小肠上冲刺,十也。皋,音高。小肠傅脊,左环叶积,其注于回肠者,外傅于脐上。小肠之脉络心,循咽下膈抵胃,属小肠。故得连皋系、属于脊、贯肝肺、络心系也。是以邪气客小肠,气盛则厥逆,上冲肠胃,动于肝气,散于肓,结于脐也。取肓原,肓原,脖胦也,脐上⑤一寸五分也。

  平按:“皋”《灵枢》、《甲乙》作“睾”。《甲乙》“小肠者”上有“小肠也”三字。“动肝”《灵枢》作“熏肝”,《甲乙》作“熏肝肺”。“散于肓”《甲乙》“肓”作“胸”。“齐”《灵枢》、《甲乙》均作“脐”。

  ④“肓”,萧本误作“盲”。今据仁和寺本改。下文及杨注、萧氏按语中“肓”字,均改。

  ⑤“上”,人卫本注曰:《甲乙》卷三第十九:“气海,一名脖胦,一名下肓,在脐下一寸五分。”可知“上”为“下”之误,应据改。

  刺太阴以予之,

  小肠脉贯肺,故取手太阴五输疗前病之穴。

  取厥阴以下,

  小肠脉贯肝,故取肝脉足厥阴疗前病五输之穴也。

  平按:“以下”①《灵枢》、《甲乙》作“以下之”。

  ①“以下”二字,萧本原脱。据文义补。

  取巨虚下廉以去之,

  巨虚下廉与小肠合,故取之。

  按其所过之经以调之。

  调所过之经补泻之

  善欧,欧有苦,长太息,心中济济,恐人将捕之,邪在胆,逆在胃,胆液泄则口苦,胃气逆则欧苦,故曰欧胆者,取三里以下胃气逆,刺少阳血络以闭胆部,调其虚实,以去其邪。

  口苦刺,十一也。长太息者,太息长也。胆热之病恐惧,故如人将捕之也。邪在胆者,热邪在于胆中,溢于苦汁,胃气因逆,遂欧胆口苦,名曰胆瘅,故取三里以下胃之逆气,取胆脉少阳,调其虚实,以去热邪也。

  平按:“欧”《灵枢》、《甲乙》作“呕”。“济济”《灵枢》作“憺憺”,《甲乙》作“澹澹”。“欧苦”《甲乙》作“呕苦汁”。“胃气逆”《甲乙》作“胃逆”。“以闭胆部”《灵枢》作“以闭胆逆,却”,《甲乙》作“以闭胆逆”。

  饮食不下,鬲塞不通,邪在胃管,在上管则刺抑而下,在下管则散而去之。

  饮食不下刺,十二也。邪在胃管,则令膈中气塞不通,饮食不下之候。邪在上管,刺胃之上口之穴,抑而下之;邪在下管,刺胃之下口之穴,散而去之也。

  平按:“鬲”《灵枢》作“膈”。“管”《灵枢》、《甲乙》均作“脘”。“而下”,均作“而下之”。

  少腹病肿,不得小便,邪在三焦约,取之足太阳大络,视其络脉与厥阴小络结而血者,肿上及胃管,取三里。

  腹胀不通刺,十三也。邪在三焦,约而不通,故少腹肿,不得大小便。可刺足太阳大络,及足厥阴孙络结聚之血可刺去之,又刺肿上,及取胃管,并刺三里也。

  平按:“少腹病肿”《灵枢》作“小腹痛肿”,《甲乙》作“少腹肿痛”。“络脉”上,《甲乙》有“结”字。

  睹其色,察其目,知其散复者,视其目色,以而知病之存亡。

  取病存亡刺,十四也。散则病亡,复则病存也。

  平按:“以而知病之存亡”,《灵枢》无“而”字,恐衍。

  壹其形,听其动静者,持气口人迎,

  专务不散,则一其形也。移神在脉,则听动静也。气口则手太阴寸口脉,人迎则足阳明人迎脉也。

  平按:“壹”《灵枢》作“一”。

  视其脉坚,且盛且滑者病日进,脉濡者病持,下诸经实者病三日已。气口候阴,人迎候阳。

  气口脏脉,故候阴也。人迎腑脉,故候阳也。

  平按:《灵枢》“视”上有“以”字;“濡”作“软”;“持下”作“将下”。

  刺家不诊,听病者言,在头疾头痛,为藏针之,刺至骨,病已,无伤骨肉及皮,皮者道也,阳刺,入一,傍四。

  不诊刺,十五也。所刺之家,病人自知病之所在,不复须诊,更不为诊,即为针之,故曰藏针。藏针之法,刺至骨部,不得伤于骨肉皮部皮者,乃是取其刺骨肉之道,不得伤余处也。刺头病者,头为阳也,甚寒入脑以为头疾痛病,故阳刺之法,正内一,傍内四,疗气博大者也。本作阴刺者,字误耳。

  平按:“疾头痛”《素问》作“头疾痛”。“为藏针之”《素问》新校正云:“全元起本无藏字。”《素问》“病已”下有“上”字;“阳刺”作“阴刺”,新校正云:“《甲乙经》:‘阳刺者,正内一,傍内四。阴刺者,左右卒刺之。’此阴刺疑是阳刺。”与此正同。“四”下《素问》有“处”字。注“更不为诊”,袁刻脱“为”字。

  治寒热深专者,刺大脏,迫脏,刺背输也,

  寒热刺,十六也。大脏,肺脏也,肺脏之形,大如四脏,故曰大脏。刺肺脏寒热之法,近脏刺之,刺于背输。迫,近也。

  平按:《素问》“背”下重一“背”字。

  刺之迫脏,脏会,腹中寒热气去而止,与刺之腰,发脏而泄①出血。

  刺背输,迫脏刺之,使脏气会通腹中,寒热气尽乃止,并刺腰中,浅发其脏气,出其血也。

  平按:《素问》“热”下无“气”字“腰”作“要”;“发脏而泄出血”作“发针而泄出血”。注“脏气会通”,袁刻脱“气”字。

  ①“泄”,据杨注“浅发其脏气”,当为“浅”字之误,《素问·长刺节论篇》亦作“浅”。注后“

  平按”所引《素问》仍作“泄”,疑传写之误。

  治痈肿者,刺痈上,视痈小大深浅,刺大者多血,深之必喘,内脏为故止。

  痈肿刺,十七也。刺痈之法,当痈上刺之,大者深之,小者浅之,便喘,内脏以出血为故。脏,贼郎反。

  平按:“痈肿”、“痈上”,《素问》“痈”均作“腐”,新校正云:“全元起本及《甲乙经》腐作痈。”《素问》“深之”上有“小者”二字;“必喘,内脏为故止”作“必端内针为故正”,新校正云:“《甲乙经》云:刺大者多而深之,必端内针为故正。”

  病在小肠者有积,刺腹脐以下,至少腹而止,刺侠脊,刺两傍四椎间,刺两髂髀季胁肋间,道肠中热下气已。

  肠积刺,十八也。髂,客骂反,腰骨两箱也。小肠傅脊,下连皋系,外傅于脐,故小肠有积,刺于脐腹,下至少腹,并脊椎间,及季肋间也。

  平按:“病在小肠者”《素问》作“病在少腹”;“刺腹脐以下”作“刺皮□以下”;“髂髀”作“髂髎”;“道肠中热下气已”作“导腹中气热下已”。新校正云:“皮□应作皮□,□,骨端也,谓脐下横骨之端。全元起本作皮髓,元起注‘脐傍埵起也’,亦未为得。”

  病在小腹,痛不得大小便,病名曰疝,得之寒,刺少腹两股间,刺腰髁骨间,刺而多之,尽炅病已也。

  髁,口化反。痛疝刺,十九也。得寒者,得之于寒多,刺此五处,得热便愈也。炅,音桂也。

  平按:《素问》“痛”上重一“腹”字。“得之寒,刺少腹两股间”,《甲乙》作“得寒则少腹胀,两股间冷”;“髁”作“腂”。

  病在筋挛,诸节痛不可以行,名曰筋痹,刺筋上为故,刺分间,不可中骨也,病起筋炅,病已止。

  筋痹刺,二十也。筋络诸节,故筋挛,诸节皆痛,不可中其骨部。以病起筋,所以筋热已止也。

  平按:“挛,诸节痛”《素问》、《甲乙》作“筋挛节痛”;“分间”作“分肉间”。“炅”《甲乙》作“热”。

  病在肌肤尽痛,痛痹伤于寒湿,刺大分小分,多发针而深之,热以为故,

  肌肤痹刺,二十一也。寒湿之气客于肌中,名曰肌痹,可刺肉之大分小分之间也。

  平按:“肌肤”下,《素问》、《甲乙》复有“肌肤”二字。“痛痹”二字,《素问》、《甲乙》作“名曰肌痹”四字;“热以”作“以热”。

  无伤筋骨,伤筋骨痈发,若变诸分尽热,病已止。

  刺肌肉分者,不得伤骨筋之部,伤骨筋之部发为痈也。刺肌痹者,若得诸分肉间尽热,即病已也。

  平按:“痈发”《甲乙》作“寒发”。

  病在骨,骨重不可举,骨髓痠痛,寒气至,名曰骨骨痹,深者刺无伤脉肉为故,至其大分小分,骨热病已。

  骨痹刺,二十二也。邪客在骨,骨重痠痛,名曰骨痹,刺之无伤脉肉之部,至得刺其骨部大小分间也。

  平按:“痹”上重“骨”字,《素问》、《甲乙》不重,当系衍文。“至其大分小分”《素问》作“其道大分小分”,《甲乙》作“其道大小分”。“病已”下,《素问》、《甲乙》有“止”字。

  病在诸阳脉,且寒且热,诸分且寒且热,名曰狂,刺之虚脉,视分分尽热,病已而止。

  狂病刺,二十三也。阳并阳明、太阳等,故曰诸阳脉。身及四肢诸分且有寒热,名之为狂。刺法,补其虚阴,令分分皆热,得平病也。

  平按:“分”字,《素问》、《甲乙》不重。

  病初发盛,一发不治,日一发;不治,四五发,名曰癫病。刺诸其①分诸脉,其尤寒者,以针调之,病已止。

  癫病刺,二十四也。一发不疗者,谓得癫病一盛发已,有经数时不发,不疗之者,后更发时,有一日一发,不疗之者,后更发时,一日之中四五度发之,名曰癫病。刺法,待其发已,刺诸分诸脉,以针补甚寒者,病已。有本为“月一发”也。

  平按:《素问》、《甲乙》“盛”作“岁”;“日一发”作“月一发”;“四五发”上有“月”字。“刺诸其分诸脉,其尤寒者,以针调之,病已止”,《素问》作“刺诸分诸脉,其无寒者,以针调之,病已止”。《甲乙》作“刺诸分,其脉尤寒者,以针补之”。

  ①“诸其”,人卫本注曰:据杨注及《素问》,疑倒。

  病风且寒且热,炅汗出,一日数过,先刺诸分理络脉,汗出且寒且热,三日一刺,百日而已。

  寒热刺,二十五也。风成为寒热,一日数度寒热并汗,刺诸分腠络脉,复且寒且热,三日一刺,分剂也。

  平按:“炅”下,袁刻脱“汗出”二字。“炅”上,《素问》、《甲乙》有“热”字。

  病大风,骨节重,须眉随落,名曰大风,刺肌肉为故,汗出百日,刺骨髓,汗出百日,凡二百日,须眉生而止。

  大风刺,二十六也。刺肌肉之部及骨髓部,各经百日,二百日已,以须眉生为限也。

  平按:“须眉随落”《素问》作“须眉堕”,《甲乙》作“须眉坠”。“止”下,《素问》、《甲乙》有“针”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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